富顺县经济商务局是政府24个工作部门之一,属行政机构。县经商局是主管全县工业经济、经济运行和商贸流通行业,对全县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进行规划、引导、协调、服务、管理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内部机构设定为五股二室。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富顺县经济商务局
- 地区:富顺县
- 属性:非盈利
- 性质:政府机构
发展变迁
是由原计画经济委员会、县财经贸易委员会、县工业局、县化学工业局、县经济委员会、县商业局、县商业总公司、县贸易局、县二轻工业局、县乡镇企业局、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县经济贸易局等部门演化而来。根据富府办发(2005)58号《关于印发富顺县经济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
主要职责
(一)监测和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工业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商贸流通企业的协调、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能源管理开发、使用、节约工作;指导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工作;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範电力市场秩序,搞好电力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企业重大抗灾救灾、环境保护、设备管理及调剂工作;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的监控,协调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审批、审转、发证和年检工作。
(二)组织拟定并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在我县的具体实施意见,监督检查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执行状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调整方案;组织企业开发技术经济合作;联繫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指导企业协会(学会)工作。
(三)监督、检查工业经济、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状况;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重大经济信息。
(四)贯彻维护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规;指导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对重要商品进行管理与调控;指导和协调企业生产的促销工作,同有关部门规範和管理典当行业和地方性旧货市场;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行政管理和政策法规贯彻执行,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工作;负责酒类产销的行业管理及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贸易运行中涉及财政、税收、资金、价格等重大问题。
(五)负责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巨观管理和指导,规範企业行为规则;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县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工作;参与制定完成企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下达和实施现有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新技术和名、优、特、新产品开发推广以及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规划和年度计画;参与管理技术改造、企业技术开发资金;参与重大技术项目的论证、实施、验收工作;主持审批、转报技术改造项目;组织编制实施国家有关重大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计画;负责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引导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向民营经济、乡镇企业园区及小城镇集中连片发展;做好县级以上民营经济、乡镇企业园区建设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及园区申报工作。
(七)参与组织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及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协调企业的经贸活动,负责市场的调查、分析、预测工作;负责企业申请外贸进出口自营权和审核转报工作;负责管理企业的产品自营出口工作。
(八)负责县级以上优秀企业组织与个人的评定表彰和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引导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交流工作及负责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九)负责指导企业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作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工作;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协调其党、政、工关係。
(十)指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党务工作,指导企业党组织的设定、变动和改选换届工作;负责指导贯彻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党内各项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政策;负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作;指导学习型企业的建设工作;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检查、指导企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四职”教育和优质服务、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培育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归口管理企业文明单位的创建、推荐、检查、验收、複查等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对民众组织的指导,协调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及行政后勤工作,保证机关有效运转;草拟工作制度;负责政策法规工作,并对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信访、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保密、保卫、机关管理和机关人事工作及机关工作纪律。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全系统的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爱国卫生、计画生育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济法规的宣传教育、贯彻实施;负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人才交流以及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县停撤办的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
负责参与编制全县国民经济中、短期发展规划,编制下达和组织实施企业生产计画;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预测、定期分析、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企业的扭亏增盈和经济效益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实施、考核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提供经济运行效果情况;负责全县电力执法监督,企业生产能源协调、平衡气、电调度和“三电”工作;组织协调企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节约、开发工作;负责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企业股
负责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巨观管理和指导,规範其行为规则;指导企业管理、企业法制工作,组织和研究推广企业管理的先进经验;参与研究制定财政、金融方面涉及企业的有关政策、措施,监督有关企业法规的实施;协助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做好质量、计量和标準化工作;负责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非公企业的改制工作;负责民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企业的劳动工资、社保、医保、就业、解困工作;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查处向企业乱收费行为;负责研究控制对企业的多头检查、重複检查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四)科技股
负责组织编制下达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主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调研、立项工作;审批或审转技术改造立项报告;组织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扩初设计、竣工验收的审查、论证;搞好技术改造项目的统计考核、检查督促全县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与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引进相关财政、信贷、税收、投资担保等方面的措施;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工作的交流工作;负责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引导民营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园区及小城镇集中连片发展,并做好指导与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五)商务股
负责管理局属商贸流通企业;负责医药、茧丝绸、物资、酒类、经营企业的行业管理,并对其在经营中所涉及的财政、税收、工商、资金、场所、国有资产等方面进行协调;负责全县成品油经营、审查发证、年审及新建加油站审转工作;负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审查发证及对屠工进行培训工作;负责酒类产品生产、专卖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年审工作;负责典当行业、拍卖行业、地方性旧货市场的设立、年审和规範管理;负责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和废旧金属、老汽车更新回收的管理;负责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指导协助企业产品销售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六)安全生产管理股(挂富顺县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组织贯彻和制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指导民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配合县安监局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的监控、协调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组织指导对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检查工作;协调突击性抢险救灾和抗灾保生产工作;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项目的立项、审报工作及项目实施中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项目完成情况;组织对企业领导干部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指导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审批、审转和年检等工作;负责全县煤炭经营企业、个体(批、零)户的资格审查、发证、年审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