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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章程

(2020-02-23 09:04:44) 百科综合
合营企业章程

合营企业章程

合营企业章程是合营企业三种基本档案之 一。它是按照合营企业契约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双方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档案。章程是以合营企业名义制订的,为了对公众负责,加强企业与职工及大众之间的了解与合作,需要对外界公布的档案。根据我国外资管理的要求,中外合营企业章程应包括下述内容:(1) 合营企业名称及所在地。(2)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範围和期限; (3)合营各方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和职务;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和转让的规定、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比例。(5)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责、议事程式、董事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委派。(6) 管理机构的设定与职责、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7)会计制度的原则。(8) 合营企业的终止和清算。(9) 章程的修改程式。另外,在章程中还应注明工会组织及其在企业中的作用、职工的录用和解僱、董事的产生和替换、规章制度的制订等事项,合营企业章程的内容必须被中外合营双方接受,符合双方共同行为的要求,要体现出中外合营企业的特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合营企业章程
  • 原则:合营企业契约规定的原则
  • 定义: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等事项的档案
  • 主要内容: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

解释

合营企业章程是由合营各方依据合营企业契约所确定的原则共同为合营企业制定的、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法律地位、组织机构、经营活动等内容的法律档案。原则上,章程的效力高于契约的效力。
合营企业章程须经合营各方签署并报审批机关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其修改亦需经同样的审批程式,未经审批前,即使合营各方签署了修改的契约或者章程,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内容

合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
2.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範围和合营期限;
3.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
6.管理机构的设定,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
7.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8.解散和清算的程式;
9.章程修改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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