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救灾水平和应急能力,实现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市相关档案要求,结合永登县地质环境特徵和地质灾害状况,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处置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确保人民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工作目标
(一)广泛深入地宣传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干部民众防治地质灾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教育干部民众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御意识,“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思想,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从思想上做好防灾準备。进入汛期后,要紧急动员地质灾害易发区干部民众立即进入防灾状态,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和危险区控制起来,提前做好预防準备,做到万无一失。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核实,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位置、类型、规模等,划定重点隐患和防御区,制定防灾措施以及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为了提高人民民众的防灾抗灾意识,加强群防群测网路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认真落实好“两个明白卡”的发放,及早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卡”发放到村、社,使广大干部民众做到心中有数,自觉地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四)加强监测,搞好预测预报。雨情和汛情监测预报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民众在汛期要密切注意雨情和汛情,对各险点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对预警点,进行现场监测,为防灾和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五)建立群防群测体系。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任务具体落实到乡(镇)、村、社,确定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六)灾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要查清灾害範围、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建全机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实行乡(镇)长、村长负责制。地质灾害多发区应成立以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省、市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最大限度地防止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