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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证券交易

(2020-03-09 02:56:12) 百科综合

跨境证券交易

狭义的跨境交易是指本地投资者交易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或者外国投资者交易在本地交易所挂牌的证券。而广义的跨境交易则进一步涵盖了与上述跨境证券交易行为相关的对应跨境上市安排、跨境交易模式、跨境结算和跨境监管等全过程。

简介

跨境证券交易(Cross Border Trading)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空间和时间的间隔逐渐消失,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对证券市场整合提出了现实的要求,在这些急剧变革且日趋複杂的市场需求下,高度分割的证券市场架构模式逐渐变得过时而缺乏效率。可以说,全球化背景下跨境证券交易的出现和日益增长,不仅在巨观上改变着国际资本的流动,而且也正在结构上影响着证券市场,特别是作为证券市场组织者和市场中枢的证券交易所的变迁。

飞速发展

在过去的十年,跨境证券交易在全球经历了飞速发展,证券交易所积极参与跨境证券交易也有多方面的内部动因。规模经济(Economy of Scale)和範围经济(Economy of Scope)始终是构成证券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因素。跨境证券交易採取不同的交易、清算、监管等制度安排,其实践效果也会产生不同。证券交易所在探索跨境交易中,正在尝试不同的模式:模式之一是交易所主动设立市场中一个单独的跨境特别交易板,来交易并没有在这个交易所上市的外国股票。例如,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国际自动报价系统(SEAQ International)。模式之二是轴心交易所策略。纳斯达克先后宣布建立纳斯达克日本、欧洲和德意志、巴西市场,形成了一个有股权联繫的、遍布全球主要成熟和新兴市场的交易所网路,增加运作效率,但随着高科技泡沫的破裂,这一构想受到挫折。模式之三是交易所间的战略合作。有的合作方式仅仅是交换共同交易股票的收盘价信息(如全美证券商协会和新加坡),有的是共同的价格发布系统,但是监管、交易和结算还是完全分散在各自的交易所中(如欧洲新市场);还有一些在致力于建立一个整合的市场,拥有共同的监管职能、会籍和交易、结算系统(如Nordic交易所)。模式之四是交易所间市场连线。此模式不拘泥于信息共享、会籍互相承认等有助于跨境证券交易的外围措施,直接将两个市场间的交易、结算交割和证券保管等均通过交易所的联繫完成,不会降低双方市场成交量,同时也可与其他模式相容,交易所和经纪商均可受惠。

证券交易的推进

但跨境证券交易的推进并非一帆风顺,它存在三类现实的影响因素。一是政策性限制因素。如一国的政治风险、外汇管制、对外投资限制、外资所有许可权制、对本国对外投资行为的控制政策。这类因素直接影响跨境证券交易行为是否发生,及其在交易规模上的扩张和外延界定。二是市场环境因素。高质量的市场环境将有助于吸引跨境证券投资。三是交易成本因素。如税收、交易费率等。
我国对资本项目实行外汇管制,境内投资者买卖境外上市证券受到限制。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其经纪人购买境内上市的B股,或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买卖A股。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证券市场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据统计,中国证监会已批准成立了7家合资证券公司、l9家合资基金公司,批准了28家境外机构的QFIl资格和合计100亿美元投资额度,4家外资银行获準开展QFII託管业务;沪、深证券交易所有7家境外机构特别会员,有58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可直接从事8股交易;ll7家国内公司到境外市场上市。
伴随跨境证券交易的发展,监管也成为市场选择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为适应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和未来跨境交易的发展需要,《证券法》第l79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截至2005年6月27日,中国证监会已与26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签署了29份监管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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