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目标
本基金採取指数化投资方式,以实现对业绩比较基準的紧密跟蹤,追求跟蹤偏离度及跟蹤误差最小化。
投资範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一级市场初次发行及增发的新股,以及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含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範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範围。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範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中小板价格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在扣除股指期货契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及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确定股票、债券等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蹤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跟蹤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0.35%以内。
2. 权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2.1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採取完全複製法进行投资,即按照中小板价格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是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实现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準的紧密跟蹤:
(1) 基金管理人预期指数成份股或权重发生变化;
(2) 由于市场因素影响、法律法规限制等原因,本基金无法根据指数构建组合;
(3) 基金髮生申购赎回、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等可能影响跟蹤效果的情形。
2.2 股票组合的动态调整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1) 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将评估指数编制方法变更对指数成份股及权重的影响,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2) 指数成份股定期或临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指数成份股调整方案,判断指数成份股调整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确定组合调整策略;
(3) 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股本变化、增发、配股、派发现金股息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这些情形对指数的影响,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
(4) 基金髮生申购赎回、参与新股申购等影响跟蹤效果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分析这些情形对跟蹤效果的影响,据此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5) 法律法规限制、股票流动性不足、股票停牌等因素导致基金无法根据指数建立组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以跟蹤误差最小化为原则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2.3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3.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具体而言,本基金将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如下投资:
(1) 市场风险管理
为达到与业绩比较基準相同的市场暴露度,若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组合的市场暴露度小于业绩比较基準的市场暴露,本基金可通过买入股指期货以实现与业绩比较基準相同的市场暴露度。
(2) 流动性风险管理
出现大量净申购或净赎回的情况时,本基金将使用股指期货来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如出现大量净申购,本基金可买入数量匹配的股指期货契约以满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要求,并在净申购资金到帐后逐步平仓;反之,如出现大量净赎回,本基金可卖空数量匹配的股指期货契约以满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要求,并在卖出股票的同时逐步平仓。此外,如预期出现大量净赎回,本基金可在逐步卖出股票的同时买入数量匹配的股指期货契约以维持目标市场暴露度,并在投资者赎回的同时逐步平仓。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範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中小板价格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在扣除股指期货契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及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确定股票、债券等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蹤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跟蹤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0.35%以内。
2. 权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2.1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採取完全複製法进行投资,即按照中小板价格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是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实现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準的紧密跟蹤:
(1) 基金管理人预期指数成份股或权重发生变化;
(2) 由于市场因素影响、法律法规限制等原因,本基金无法根据指数构建组合;
(3) 基金髮生申购赎回、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等可能影响跟蹤效果的情形。
2.2 股票组合的动态调整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1) 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将评估指数编制方法变更对指数成份股及权重的影响,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2) 指数成份股定期或临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指数成份股调整方案,判断指数成份股调整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确定组合调整策略;
(3) 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股本变化、增发、配股、派发现金股息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这些情形对指数的影响,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
(4) 基金髮生申购赎回、参与新股申购等影响跟蹤效果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分析这些情形对跟蹤效果的影响,据此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5) 法律法规限制、股票流动性不足、股票停牌等因素导致基金无法根据指数建立组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以跟蹤误差最小化为原则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2.3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3.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具体而言,本基金将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如下投资:
(1) 市场风险管理
为达到与业绩比较基準相同的市场暴露度,若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组合的市场暴露度小于业绩比较基準的市场暴露,本基金可通过买入股指期货以实现与业绩比较基準相同的市场暴露度。
(2) 流动性风险管理
出现大量净申购或净赎回的情况时,本基金将使用股指期货来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如出现大量净申购,本基金可买入数量匹配的股指期货契约以满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要求,并在净申购资金到帐后逐步平仓;反之,如出现大量净赎回,本基金可卖空数量匹配的股指期货契约以满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要求,并在卖出股票的同时逐步平仓。此外,如预期出现大量净赎回,本基金可在逐步卖出股票的同时买入数量匹配的股指期货契约以维持目标市场暴露度,并在投资者赎回的同时逐步平仓。
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等有关事项遵循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採取现金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等有关事项遵循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採取现金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