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黄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贷款条件
1、在贷款申请时,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在本中心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少于三个月以上。婚后购房的,契约上须有借款人及其配偶姓名,主借款人须是契约上的第一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
3、在本市购买自用住房,持有合法的购房契约及首付款发票。
贷款额度
1、不高于现行最高贷款限额:个人最高贷款限额40万元,每户最高贷款限额50万元;贷款额度=借款人基数12万+共有人基数12万+(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共有人公积金余额)×3
2、贷款金额=购房总额—首付金额
贷款期限
不超过三十年,且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申请材料
1、贷款申请表、贷款保证契约(在中心领取);
2、公证或备案过的购房契约(原件两份:中心一份、委託银行一份);
3、不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首付款发票;
4、申请人身份证及房屋共有人身份证;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结婚证请核实结婚证姓名或,如为单身,本人需到中心填具单身声明;
6、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到委託贷款银行个贷中心查询个人徵信报告(加盖业务章);
7、以上3、4、5项材料需出具原件,原件经中心审查后退还借款人,複印件中心一份、委託贷款银行一份,提供的複印件大小规格为A4纸。
贷款程式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加盖单位及开发商公章)并提供贷款材料;
2、中心审核(2日内决定能否贷款);
3、按规定办理房屋抵押;
4、将契约、抵押登记证明原件及複印件交付中心或银行;
5、中心划款受託银行按规定发放贷款;
6、借款人按月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