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住房公积金转移依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规定》办理。
基本介绍
- 所属大项:住房公积金归集
- 办理主体:住房公积金视窗
- 设立依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规定》
- 收费标準:无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 事项性质:便民服务
- 授权形式:部分授权
- 审批条件:在泰安市以内工作调动,辞职并有新单位开户者
-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 联繫电话:7256398
申请材料
1、身份证複印件、辞职审批表、调令、新单位报到证或接收函;
2、申请表在公积金视窗领取。
办理程式
住房公积金视窗查询、审核、录入,负责人签字确认
问题解答
1、是否审核转报事项:是
2、有无审批数量限制:无
3、是否与乡镇联动:否
4、是否在专门系统录件:是
5、是否有专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