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是2006年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浙江省建设厅,浙江大学。
该书共有八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与符号、材料、荷载、设计计算、构造要求、施工、安全管理及相关的附录。
基本介绍
- 书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
- 作者:浙江省建设厅,浙江大学
- ISBN:9787308052894
- 类别:图书> 建筑> 标準和规範图书> 工具书> 标準
- 页数:54
-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06-12-01
- 装帧:平装
- 开本:32开
内容简介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是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建设发[2006]312号档案的要求,由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温州建设集团公司共同主编。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本规程规定黑体字标誌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授权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作品目录
1 总 则
1.0.1为了规範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的设计与施工,确保全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模板支架的设计与施工。网架、钢结构的施工支撑架,斜向混凝土梁板结构的模板支架在考虑水平荷载影响后可参照使用。
1.0.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準的规定。
2 术语与符号
2.1 术 语
2.1.1模板支架formwork support
用于支撑水平混凝土结构模板的临时结构。
2.1.2钢管steel tube
用于搭设模板支架的专用材料,标準规格为f48′3.5mm。
2.1.3扣件coupler
採用螺栓紧固的扣件连线件。
2.1.4直角扣件right-angle coupler
用于垂直交叉桿件间连线的扣件。
2.1.5旋转扣件swivel coupler
用于平行或交叉桿件间连线的扣件。
2.1.6对接扣件butt coupler
用于桿件对接连线的扣件。
2.1.7底座jack base
设于立桿底部的垫座。
2.1.8垫板bearing pad
设于立桿下的支承板。
2.1.9立桿upright tube
模板支架中垂直于水平面的竖向桿件。
2.1.10水平构件horizontal member
模板支架中水平布置的构件,包括底模、方木、横向和纵向水平桿。
2.1.11底模bottom form
与新浇筑混凝土下表面直接接触的承力板。
2.1.12方木rectangular timber
支撑底模的矩形承力木材。
2.1.13水平桿horizontal tube
模板支架中水平桿件。
2.1.14横向水平桿transverse horizontal tube
垂直于梁设定的水平桿。
2.1.15纵向水平桿 longitudinal horizontal tube
沿梁长度方向设定的水平桿。
2.1.16扫地桿bottom horizontal tube
贴近楼(地)面,连线立桿根部的水平桿。
2.1.17剪刀撑diagonal bracing
模板支架中成对设定的交叉斜桿。
2.1.18竖向剪刀撑vertical diagonal bracing
沿模板支架竖直面设定的剪刀撑。
2.1.19水平剪刀撑horizontal diagonal bracing
沿模板支架水平面设定的剪刀撑。
2.1.20抛撑bracing skewed from lateral surface of formwork support
与模板支架外侧面斜交的桿件。
2.1.21可调托座adjustable shoring head
设于立桿顶部的能够调节高度的支撑件。
2.1.22模板支架高度height of formwork support
模板支架立桿底到新浇筑混凝土上表面的距离。
2.1.23立桿步距lift height
上下水平桿轴线间的距离。
2.1.24立桿间距space between upright tubes
模板支架相邻立桿之间的轴线距离。
2.1.25立桿纵距longitudinal space between upright tubes
模板支架立桿的纵向间距。
2.1.26立桿横距transverse space between upright tubes
模板支架立桿的横向间距。
2.1.27连墙件connecting tube
连线模板支架与建筑物的桿件。
2.1.28主节点main node
立桿、纵向水平桿、横向水平桿三桿紧靠的扣接点。
2.2 符 号
2.2.1荷载和荷载效应
M —弯矩设计值;
Mw—风荷载设计值产生的弯矩;
Mwk—风荷载标準值产生的弯矩;
Nut—立桿轴向力设计值;
Ni —验算点处立桿附加轴力;
∑NGk —恆载标準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
∑NQk —活载标準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
Q —剪力设计值;
R —纵向或横向水平桿传给立桿的竖向力设计值;
p —立桿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
q —均布荷载;
P —跨中集中荷载;
v —挠度;
wk —风荷载标準值;
w0 —基本风压;
m—弯曲正应力;
—正应力;
—剪应力。
2.2.2材料性能和抗力
E —弹性模量;
Rc —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
f — 钢材的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
fm— 抗弯强度设计值;
fa — 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徵值;
fak— 地基承载力特徵值;
[] —容许挠度。
2.2.3几何参数
A —截面面积,基础底面面积;
H—模板支架高度;
W —截面模量;
a —外伸长度、伸出长度;
D —钢管外直径;
d —钢管内直径
h —立桿步距,方木高度;
b—方木宽度;
i —截面迴转半径;
—截面惯性矩;
—长度、跨度;
La—模板支架的纵向长度;
Lb—模板支架的横向长度;
la —立桿纵距;
lb —立桿横距;
—计算长度。
2.2.4计算係数
—永久荷载的分项係数;
k —计算长度附加係数;
KH —考虑模板支架高度的高度调降係数;
kc —地基承载力调整係数;
—考虑模板支架整体稳定因素的单桿计算长度係数;
—挡风係数;
—风压高度变化係数;
—风荷载体型係数;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係数;
—长细比;
—容许长细比。
3 材 料
3.1 钢 管
3.1.1模板支架钢管应採用现行国家标準《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準《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A 级钢的规定。
3.1.2模板支架的钢管应採用标準规格f48′3.5 mm,壁厚不得小于3.0mm。钢管上严禁打孔。
3.1.3钢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的尺寸、表面质量和外形应分别符合7.2.3条的规定;
2 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宜大于25kg。
3.2 扣 件
3.2.1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应採用可锻铸铁製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準《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採用其它材料製作的扣件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相关标準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3.2.2扣件应符合7.2.4条的规定。
3.2.3模板支架採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3 其 它
3.3.1方木、底模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準《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範》(GB 50206)的有关规定。
3.3.2模板支架中其它辅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4 荷 载
4.1 荷载分类
4.1.1作用于模板支架上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恆荷载)与可变荷载(活荷载)。
4.1.2永久荷载(恆荷载)包括:模板及支架自重、新浇混凝土自重、钢筋自重。
4.1.3可变荷载(活荷载)包括:
1施工活荷载: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2 风荷载。
4.2 荷载标準值和荷载效应组合
4.2.1模板及支架的自重标準值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模板自重标準值应根据模板设计图纸确定。无梁楼板及肋形楼板模板的自重标準值,也可参照表4.2.1採用;
表4.2.1 模板自重标準值(kN/m)
模板构件名称 | 木模板 | 组合钢模板 | 钢框架胶合板模板 |
无梁楼板模板 | 0.30 | 0.5 | 0.40 |
肋形楼板模板(其中包括梁的模板) | 0.50 | 0.75 | 0.60 |
2支架自重标準值应根据模板支架布置确定。
4.2.2钢筋混凝土自重标準值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新浇混凝土自重标準值,对普通混凝土可採用24kN/m,对其它混凝土应根据实际重力密度确定;
2钢筋自重标準值,对一般梁板结构每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的钢筋自重标準值,对楼板可採用1.1kN/m;对梁可採用1.5kN/m。当採用型钢混凝土结构时,型钢重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2.3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準值,按1.0 kN/m取值。
4.2.4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準值,对水平模板按2.0kN/m取值。
4.2.5作用在模板支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準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wk=0.7·μz·μs·w0 (4.2.5)
式中:wk— 风荷载标準值(kN/m);
μz— 风压高度变化係数,按现行国家标準《建筑结构荷载规範》(GB50009)的规定採用;
μs— 模板支架风荷载体型係数,按4.2.7条的规定採用;
w0— 基本风压(kN/m),按现行国家标準《建筑结构荷载规範》(GB50009)的规定採用。
4.2.6模板支架的风荷载体型係数,应按表4.2.6的规定採用。
表4.2.6 模板及支架的风荷载体型係数
状 况 | 系 数 | |
模板支架 | 封闭式 | 0 |
敞开式 | ||
模 板 | 1.0 |
注:1 值可将模板支架视为桁架,按现行国家标準《建筑结构荷载规範》(GB50009)有关规定计算。
2 为挡风係数,,其中为挡风面积;为迎风面积。敞开式模板支架的值应按4.2.7条的规定採用。
4.2.7敞开式模板支架的挡风係数,应按表4.2.7的规定採用。
表4.2.7 敞开式模板支架的挡风係数值
步距(m) | 纵 距(m) | |||
1.2 | 1.5 | 1.8 | 2.0 | |
1.2 | 0.115 | 0.105 | 0.099 | 0.097 |
1.35 | 0.110 | 0.100 | 0.093 | 0.091 |
1.5 | 0.105 | 0.095 | 0.089 | 0.087 |
1.8 | 0.099 | 0.089 | 0.083 | 0.080 |
2.0 | 0.096 | 0.086 | 0.080 | 0.077 |
4.2.8对于风荷载作用在模板上的水平力,应进行整体侧向力计算。
图4.2.9 风荷载作用示意图 |
4.2.9 对于整体侧向力计算可採用简化方法计算。若风荷载沿模板支架横向作用,如图4.2.9所示,取整体模板支架的一排横向支架作为计算单元,作用在计算单元顶部模板上的水平力F为: (4.2.9)
式中: — 结构模板纵向挡风面积(mm);
wk — 风荷载标準值(N/mm),按4.2.5条的规定计算;
La —模板支架的纵向长度(mm);
la—立桿纵距(mm)。
4.2.10风荷载引起的计算单元立桿附加轴力按线性分布确定,如图4.2.10所示。
图4.2.10 计算单元立桿附加轴力线性分布 |
最大附加轴力N1,表达式为:
(4.2.10-1)
式中:F—作用在计算单元顶部模板上的水平力(N),按式4.2.9计算;
H—模板支架高度(mm);
n—计算单元立桿数;
m—计算单元中附加轴力为压力的立桿数,按下式计算:
Lb—模板支架的横向长度(mm)。
当n为偶数。 |
当n为奇数; (4.2.10-2)4.2.11验算点处立桿附加轴力Ni按最大轴力N1及线性分布图4.2.10确定。
4.2.12若风荷载沿模板支架纵向作用,取整体模板支架的一排纵向支架作为计算单元,立桿附加轴力按公式(4.2.9)、(4.2.10-1)和(4.2.10-2)计算时,应将式中的La、Lb互换,la换为lb。若模板支架双面敞开,则按模板支架周边长度的短向计算。
4.2.13设计模板支架的承重构件时,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荷载取其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荷载效应组合宜按表4.2.13採用。
表4.2.13 荷载效应组合
计算项目 | 荷载效应组合 |
纵向、横向水平桿强度与变形 | 永久荷载(不包括支架自重)+施工均布活荷载 |
立桿稳定 | ①永久荷载(包括支架自重)+施工均布活荷载 |
②永久荷载(包括支架自重)+0.85(施工活荷载+风荷载) |
5 设计计算
5.1 基本设计规定
5.1.1模板支架的承载能力应按机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採用分项係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应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1水平桿件计算;
2立桿稳定性计算;
3连线扣件抗滑承载力计算;
4立桿地基承载力计算;
5模板支架整体抗倾覆验算。
5.1.2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时,应採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1 永久荷载的分项係数: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取1.35;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
2 可变荷载分项係数:取1.4。
5.1.3当纵向或横向水平桿的轴线对立桿轴线的偏心距不大于55mm时,立桿稳定性计算中可不考虑此偏心距的影响。
5.1.4模板支架计算时,应先确定计算单元,明确荷载传递路径,并根据实际受力情况绘出计算简图。
5.1.5钢管截面特性取值应根据材料进场后的抽样检测结果确定。无抽样检测结果时,可按附录A查取相关数据。
5.1.6优先选用在梁两侧设定立桿的支撑模式,通过调整立桿纵向间距使其满足受力要求。在梁两侧设定立桿的基础上再在梁底增设立桿时,应按等跨连续梁进行计算,按附录B查取相关係数。
5.1.7钢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应按表5.1.7採用。
表5.1.7 Q235钢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N/mm)
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f | 205 |
抗弯强度设计值fm | 205 |
弹性模量E | 2.06′10 |
5.1.8扣件、底座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5.1.8採用。
表5.1.8 扣件、底座的承载力设计值(kN)
项 目 | 承载力设计值 |
对接扣件(抗滑) | 3.20 |
直角扣件、旋转扣件(抗滑) | 8.00 |
底座(抗压) | 40.00 |
注: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5.1.9木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可参照表5.1.9採用。
表5.1.9 木材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参考值(N/mm)
名 称 | 抗弯强度设计值fm | 抗剪强度设计值fv | 弹性模量E |
方 木 | 13 | 1.3 | 9000 |
胶合板 | 15 | 1.4 | 6000 |
5.1.10受压构件的长细比不应超过表5.1.10中规定的容许值。
表5.1.10 受压构件的容许长细比
构件类别 | 容许长细比[λ] |
立 桿 | 210 |
剪刀撑中的压桿 | 250 |
5.2 水平构件计算
5.2.1模板支架水平构件的抗弯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2.1)
式中:m— 弯曲应力(N/mm);
M — 弯矩设计值(N·mm),应按5.2.2条的规定计算;
W― 截面模量(mm),按附录A採用;
m— 抗弯强度设计值(N/mm),根据构件材料类别按表5.1.7、5.1.9採用。
5.2.2模板支架水平构件弯矩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M = åMGk+ 1.4åMQk (5.2.2)
式中: —永久荷载的分项係数: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而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åMGk — 模板自重、新浇混凝土自重与钢筋自重标準值产生的弯矩总和;
åMQk— 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标準值、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準值产生的弯矩总和。
5.2.3水平构件中的底模、方木应按下列公式进行抗剪强度计算:
(5.2.3)
式中:— 剪应力(N/mm);
Q — 剪力设计值(N);
b― 构件宽度(mm);
h— 构件高度(mm);
fV — 抗剪强度设计值(N/mm),根据构件材料类别按表5.1.9採用。
5.2.4模板支架水平构件的挠度应符合下列公式规定:
v≤[v] (5.2.4)
式中:v — 挠度(mm);
简支梁承受均布荷载时:
简支梁跨中承受集中荷载时:
等跨连续梁的挠度见附录B。
其中,q—均布荷载(N/mm);
P —跨中集中荷载(N);
E—弹性模量(N/mm);
I —截面惯性矩(mm);
l —梁的计算长度(mm)。
[v]— 容许挠度,不应大于受弯构件计算跨度的或10mm。
5.2.5计算横向、纵向水平桿的内力和挠度时,横向水平桿宜按简支梁计算;纵向水平桿宜按三跨连续梁计算。
5.3 立桿计算
5.3.1计算立桿段的轴向力设计值Nut,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Nut=åNGk+ 1.4åNQk (5.3.1-1)
组合风荷载时:
Nut=åNGk+ 0.85′1.4åNQk (5.3.1-2)
式中:Nut— 计算段立桿的轴向力设计值(N);
åNGk — 模板及支架自重、新浇混凝土自重与钢筋自重标準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N);
åNQk— 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标準值、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準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N)。
5.3.2对单层模板支架,立桿的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5.3.2-1)
组合风荷载时:
(5.3.2-2)
对两层及两层以上模板支架,考虑叠合效应,立桿的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5.3.2-3)
组合风荷载时:
(5.3.2-4)
式中:Nut— 计算立桿段的轴向力设计值(N);
j— 轴心受压立桿的稳定係数,应根据长细比l由附录C採用;
l— 长细比,;
l0— 立桿计算长度(mm),按5.3.3条的规定计算;
i — 截面迴转半径(mm),按附录A採用;
A — 立桿的截面面积(mm),按附录A採用;
KH— 高度调整係数,模板支架高度超过4m时採用,按5.3.4条的规定计算;
Mw— 计算立桿段由风荷载设计值产生的弯矩(N·mm),应按5.3.5条的规定计算;
W― 截面模量(mm),按附录A採用;
— 钢材的抗压强度设计值(N/mm),按表5.1.7採用。
5.3.3立桿计算长度l0应按下列表达式计算的结果取最大值:
(5.3.3-1)
(5.3.3-2)
式中:h — 立桿步距(mm);
a — 模板支架立桿伸出顶层横向水平桿中心线至模板支撑点的长度(mm);
k — 计算长度附加係数,按附录D计算;
μ — 考虑支架整体稳定因素的单桿等效计算长度係数,按附录D採用。
5.3.4当模板支架高度超过4m时,应採用高度调整係数KH对立桿的稳定承载力进行调降,按下列公式计算:
(5.3.4)
式中:H — 模板支架高度(m)。
5.3.5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Mw,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3.5)
式中:Mwk — 风荷载标準值产生的弯矩(N·mm);
wk — 风荷载标準值(N/mm),按4.2.5条的规定计算;
la — 立桿纵距(mm);
h — 立桿步距(mm)。
5.3.6考虑风荷载产生的附加轴力,验算边梁和中间梁下立桿的稳定性,对单层支架按下式重新验算:
(5.3.6-1)
对两层及两层以上支架,考虑叠合效应,按下式验算:
(5.3.6-2)
式中:Ni—验算立桿的附加轴力;
其它参数与公式(5.3.2-1)相同。
5.4 扣件抗滑承载力计算
5.4.1对单层模板支架,纵向或横向水平桿与立桿连线时,扣件的抗滑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R≤Rc (5.4.1-1)
对两层及两层以上模板支架,考虑叠合效应,纵向或横向水平桿与立桿连线时,扣件的抗滑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05R≤Rc (5.4.1-2)
式中:R — 纵向、横向水平桿传给立桿的竖向作用力设计值(kN);
Rc— 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5.1.8採用。
5.4.2R≤8.0kN时,可採用单扣件;8.0kN<R12.0 kN时,应採用双扣件;R>12.0 kN时,应採用可调托座。
5.5 立桿地基承载力计算
5.5.1立桿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p£fa (5.5.1)
式中:p — 立桿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N/mm),p=;
N —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N);
A — 立桿的基础底面面积(mm);
fa— 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徵值(N/mm),按5.5.2规定计算。
5.5.2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徵值fa按下列公式计算:
fa= kc·fak (5.5.2)
式中:kc—地基承载力调整係数,对碎石土、砂土、回填土应取0.4;对粘土应取0.5;对岩石、混凝土应取1.0。
fak— 地基承载力特徵值(N/mm),应按现行国家标準《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範》(GB50007)有关规定採用。
5.5.3对搭设在楼面和地下室顶板上的模板支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
6 构造要求
6.1 立 桿
6.1.1立桿支承在土体上时,地基承载力应满足受力要求,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土体採取压实、铺设块石或浇筑混凝土垫层等措施。立桿底部应设定底座或垫板。
6.1.2模板支架必须设定纵、横向扫地桿。纵向扫地桿应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桿上,横向扫地桿亦应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桿下方的立桿上。当立桿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桿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桿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桿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6.1.3当採用在梁底设定立桿的支撑方式时,宜採用可调托座直接传力,可调托座与钢管交接处应设定横向水平桿,托座顶距离水平桿的高度不应大于300mm。梁底立桿应按梁宽均匀设定,其偏差不应大于25mm。
6.1.4当在立桿底部或顶端设定可调托座时,其调节螺桿的伸缩长度不应大于200mm。
6.1.5立桿的纵横距离不应大于1200mm;对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架,立桿的纵横距离除满足设计要求外,不应大于900mm。
6.1.6模板支架底层步距,除满足设计要求外,不应大于2m,其余步距不应大于1.8m。
6.1.7立桿接长除顶步可採用搭接外,其余各步接头必须採用对接扣件连线。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桿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桿的接头不应设定在同步内;
2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採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桿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1.8立桿接长时,同步内隔一根立桿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6.2 水平桿
6.2.1水平桿接长宜採用对接扣件连线,也可採用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桿的接头不宜设定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确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距离设定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水平桿桿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2.2主节点处必须设定一根横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6.2.3每步的纵、横向水平桿应双向拉通。
6.3 剪刀撑
6.3.1模板支架高度超过4m应按下列规定设定剪刀撑:
1模板支架四边满布竖向剪刀撑,中间每隔四排立桿设定一道纵、横向竖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定;
2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4排立桿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定一道水平剪刀撑。
6.3.2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剪刀撑斜桿与地面倾角宜在45°~60°之间。倾角为45°时,剪刀撑跨越立桿的根数不应超过7根;倾角为60°时,则不应超过5根;
2剪刀撑斜桿的接长应採用搭接;
3剪刀撑套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4设定水平剪刀撑时,有剪刀撑斜桿的框格数量应大于框格总数的1/3。
6.4 其 它
6.4.1模板支架高度超过4m时,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水平结构混凝土应儘可能均匀对称浇注。
6.4.2模板支架应与施工区域内及周边已具备一定强度的构件(墙、柱等)通过连墙件进行可靠连线。
6.4.3 斜梁、板结构的模板支架搭设时,应採取设定抛撑,或设定连墙件与周边构件连线,以抵抗水平荷载的影响。
6.4.4 模板支架的整体高宽比不应大于5。
6.4.5对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 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架,宜採用钢格构柱、钢托架或钢管门型架等组合支撑体系。
7 施 工
7.1 施工準备
7.1.1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7.1.2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应结合工程结构的不同高度、跨度、荷载和工艺制定,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支撑系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包括扣件抗滑移、地基或楼板承载力验算);
3支撑材料的选用、规格尺寸及接头方法、剪刀撑等构造措施;
4模板支架搭设平面、立面布置图、细部构造大样图;
5混凝土浇捣程式及方法、模板支撑的安装拆除顺序以及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6模板支架验收。
7.1.3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时,宜採用相关专业软体进行计算。
7.1.4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7.1.5对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 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架,应组织专家论证,必要时应编制应急预案。
7.1.6模板支架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全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与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统一,交底的重点为搭设参数、构造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方和全体被交底人员应在交底档案上籤字确认。
7.2 钢管、扣件管理
7.2.1採购、租赁的钢管、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没有质量证明或质量证明材料不齐全的钢管、扣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2.2搭设模板支架用的钢管、扣件,使用前必须进行抽样检测,抽检数量按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7.2.3钢管外观质量要求:
1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2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钢管表面鏽蚀深度;钢管的弯曲变形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
3钢管应进行防鏽处理。
7.2.4扣件外观质量要求:
1 有裂缝、变形或螺栓出现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
2扣件应进行防鏽处理。
7.2.5经检验合格的钢管、扣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7.2.6施工现场应建立钢管、扣件使用台帐,详细记录钢管、扣件的来源、数量和质量检验等情况。
7.3 地基与基础
7.3.1模板支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支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範》(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应满足5.5节的承载力要求。
7.3.2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7.3.3模板支架地基与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7.4 搭 设
7.4.1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準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採用槽钢。
7.4.2相邻立桿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水平内,错开距离应符合6.1.7条的规定。
7.4.3纵向横向扫地桿搭设应符合6.1.2 条的构造规定。
7.4.4剪刀撑搭设应符合6.3节的构造规定。
7.4.5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匹配;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桿、纵向水平桿、剪刀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桿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7.5 验 收
7.5.1模板支架投入使用前,应由项目部组织验收。
7.5.2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以及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模板支架的验收。
7.5.3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 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架,施工企业的相关部门应参加验收。
7.5.4模板支架验收应根据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检查现场实际搭设情况与方案的符合性。
7.5.5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採用扭力扳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
1抽样检查数量与质量判定标準,应按表7.5.5确定。
表7.5.5 扣件拧紧抽样检查数量与质量判定标準
项次 | 检查项目 | 安装扣件数量(个) | 抽检数量(个) | 允许的不合格数 |
1 | 连线立桿与纵(横)向水平桿或剪刀撑的扣件;接长立桿、纵向水平桿或剪刀撑的扣件 | 51~9091~150151~280281~500501~12001201~3200 | 5813203250 | 011233 |
2 | 连线横向水平桿与纵向水平桿的扣件(非主节点处) | 51~9091~150151~280281~500501~12001201~3200 | 5813203250 | 1235710 |
2对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 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架,梁底水平桿与立桿连线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全数检查。
3拧紧扭力矩未达到要求的扣件必须重新拧紧,直至满足要求。
7.5.6对下层楼板或地下室顶板採取加固措施的模板支架,应检查加固措施与方案的符合性及加固的可靠性。
7.5.7模板支架验收后应形成记录,记录表式见附录F。
7.6 拆除
7.6.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7.6.1的规定。
表7.6.1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 构件跨度(m) |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準值的百分率(%) |
板 | ≤2 | ≥50 |
>2,≤8 | ≥75 | |
>8 | ≥100 | |
梁、拱、壳 | ≤8 | ≥75 |
>8 | ≥100 | |
悬臂构件 | — | ≥100 |
7.6.2模板支架拆除前应对拆除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书面手续。
7.6.3模板支架拆除时,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方法和顺序进行。
7.6.4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步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差不应大于二步。设有附墙连线件的模板支架,连线件必须随支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线件全部或数步拆除后再拆除支架。
7.6.5多层建筑的模板支架拆除时,应保留拆除层上方不少于二层的模板支架。
7.6.6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禁将钢管、扣件由高处抛掷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钢管、扣件应按7.2.3、7.2.4条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剔除不合格的钢管、扣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8 安全管理
8.0.1模板支架搭设和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8.0.2搭设模板支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8.0.3钢管、扣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第7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準使用。做好模板支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
8.0.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脚手架不得与模板支架相连。
8.0.5模板支架使用期间,不得任意拆除桿件。
8.0.6当模板支架基础下或相邻处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支架使用过程中不得开挖,否则必须採取加固措施。
8.0.7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模板支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8.0.8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派专人观测模板支撑系统的工作状态,观测人员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立即通知浇筑人员暂停作业,情况紧急时应採取迅速撤离人员的应急措施,并进行加固处理。
8.0.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均匀浇捣,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凝土超高堆置。
8.0.10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应按现行行业标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範》(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8.0.11在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8.0.12模板支架拆除时,应在周边设定围栏和警戒标誌,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