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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2-28 22:57:00) 百科综合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地区:建始县
  • 管理範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属性:政府机关

主要职责

1.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範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年度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画,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牵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準,执行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係转续实施办法,做好全县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做好社会保险关係转续工作,负责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5.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6.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準政策和劳动定额标準实施情况。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
8.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全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配合完成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画,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和公务员表彰奖励政策,组织全县公务员培训,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1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协调劳动关係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係协调机制。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3.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重要档案的起草和重大事项的督办;
3、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处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信息综合、政务和信息公开、宣传、机要、保密工作、文书档案、综合治理、计画生育、安全保卫、政务值班、接待及后勤保障等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
4、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
5、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文明创建、争先创优工作;
6、承办局党务工作具体事项;
7、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访工作和局机关信访办理的综合协调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8、负责完成相关业务的信访工作和全局信访维稳综合协调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与劳动保障监察股
1、根据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拟订全县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调查研究;
2、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3、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与协调;
4、承担机关规範性档案合法性审核和上报备案审查工作;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5、负责依法行政工作;
6、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承担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应预案编制和管理;
8、负责完成相关业务的信访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
2、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就业等专项资金预决算的审核汇总;
3、负责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社会保险、就业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汇审,做好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画审核工作;
4、负责审核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计画申报和资金支付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5、落实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準;负责全县企业年金审核备案工作;依法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依法监督全县就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监督并组织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规则的实施,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的内审工作;
8、管理统筹单位参保人员档案;
9、负责社会保障信息统计工作;
10、负责完成相关业务的信访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市场与就业促进管理股
1、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开发与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规划、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
2、承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行政许可;
3、拟订全县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全县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贯彻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政策、高技能人才、技能就业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承办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行政许可,承担职业资格证书认定工作,指导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就业管理政策;
6、拟订全县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管理办法、协调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监督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并指导实施;
7、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含分流人员重新考试聘用)和协调部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画的实施;
8、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9、承担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工作;
10、承担县“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完成相关业务的信访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务员管理股
1、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登记、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迴避、申诉、控告、辞职辞退、调任转任、职位聘任、教育培训等制度;
2、指导全县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管理和监督,加强公务员行为规範、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确责、履责、问责”责任体系;
3、贯彻执行公务员考核制度与政策,综合管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4、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贯彻执行公务员惩戒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惩戒工作;
5、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和县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
6、负责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人员调配、日常登记及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
7、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年报工作;
8、负责完成相关业务的信访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管理股
1、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按照管理许可权,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定实施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
3、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协调专家谘询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5、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
6、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聘任、解聘、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奖惩等事宜;
7、做好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包括在编在册人员的公开选聘)、统计年报及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
8、贯彻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9、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
10、承担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完成相关业务的信访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关係股
1、贯彻落实劳动关係政策以及劳动契约、集体契约制度实施规範;
2、承办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和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及集体契约审查登记工作;
3、负责政策性安置进入企业人员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巨观调控政策,按分工审核县直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负责劳动标準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
4、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6、承担县劳动关係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全局来信来访工作的协调、处理、档案归集、整理以及办理相关业务的信访案件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福利股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标準和调控措施;
2、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工龄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补贴制度;
3、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离退休政策和福利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管理;
4、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信息统计年报工作;
5、负责完成相关业务的信访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养老保险股
1、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办法和标準;
2、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準及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3、拟订养老保险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
4、建立统筹单位参保人员档案;
5、贯彻落实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和基本养老金领取政策,办理统筹单位职工退休条件审批;
6、受上级部门委託负责全县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工作;
7、贯彻执行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準,办理统筹单位相关人员遗属待遇和伤残待遇的审批手续;
8、参与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9、负责养老保险信息统计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
1、贯彻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办法和标準;
2、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準及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3、拟订养老保险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
4、建立参保人员档案;
5、贯彻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退休政策和基本养老金领取政策,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条件审批;
6、参与拟订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7、组织实施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工作;
8、审核土地徵用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9、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统计工作。
医疗生育与工伤保险股
1、统筹规划全县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2、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準;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準;
3、负责统筹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工作委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承办;
4、贯彻执行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準;
5、贯彻执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準,组织县直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审查与年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7、负责医疗与工伤保险档案建立和管理及信息统计工作;
8、负责完成相关业务的信访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解仲裁管理股
1、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2、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指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3、推进仲裁工作和队伍规範化建设,负责调解员、仲裁员培训管理工作;
4、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完成相关业务的信访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业州大道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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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业州大道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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