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为精準化支持我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範区建设,提升製造数位化、网路化、智慧型化发展水平,根据《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範区建设2015年工作方案》和今年两化融合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决定开展2015年度省两化深度融合计画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地区限额申报。根据2014年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範、试点区域布局以及各地2014年两化融合、信息化发展指数评估情况,确定了各地限额申报名额,具体见附表1。
(二)突出重点行业。以装备、电机、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纺织、化纤、服装、造纸、医化、原材料等行业为重点,支持一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智慧型製造(数字工厂)示範样板工程。
(三)围绕重点方向。围绕企业提高生产装备智慧型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生产管控一体化、产业链协同网路化水平,通过网际网路、物联网技术创建“机联网”、“智慧型车间”、“无人车间”。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与工业信息工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合作,基于云工程和云服务技术创建“数字工厂”,实现生产全流程的自动化、网路化和智慧型化。
(四)企业基本要求。开展省级智慧型製造(数字工厂)项目实施方应当是地方工业重点企业,企业上一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率原则上须高于省内同行业水平;申报的项目为2015年新建或在建项目,且未获得过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与省工业信息工程公司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见浙经信信息〔2015〕39号文)合作开展智慧型製造(数字工厂)项目,优先列入省级项目计画。
二、申报程式
(一)项目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项目所在地经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4月5日前行文报送省经信委。县(市)申报材料在报省的同时抄送设区市经信委。申报单位及初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準确性与真实性负责。
(三)省经信委组织对项目材料进行初审,经专家评审,择优确定2015年项目计画名单并公布。
(四)各地在安排2015省两化深度融合财政切块资金时,主要用于支持列入本计画的项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