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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部门机构改革

(2020-03-30 06:17:47) 百科综合

河南省大部门机构改革

河南省大部门机构改革是2009年2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机构改革名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河南省大部门机构改革
  • 位置:河南省
  • 时间:2009年2月25日
  • 作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係

改革介绍

2009年2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公布了《省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启动河南省大部门机构改革。这次改革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改革后的省政府机构将设定42个工作部门,同时,还选择4个新组建单位进行“大处室”试点;新组建的单位2月底前正式挂牌运转,3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各部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工作。2009年上半年,河南省将完成省、市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县一级的政府机构改革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主要任务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係、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最佳化组织结构,其中,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将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基本职能,做到该加强的加强,该削弱的削弱,该转移的转移,该下放的下放,进一步解决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缺位、不到位”问题,“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转变,推动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範化、法制化的转变,推动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範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转变。”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把维护人民民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诸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一系列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关键字眼,直接出现在政府机构名称中,充分表明政府职能切实在向服务百姓“衣、食、住、行”等方面转变,使各种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历次改革

河南省政府机构先后进行5次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5次政府机构改革。上世纪80年代,中央通过两次机构和人事管理体制改革,重点解决了精简机构和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问题,并在1985年的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上世纪90年代以后,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在党政机关普遍推行“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工作,开始实施并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事实上,随着中央政府机构改革、改革开放以来,省政府机构也先后进行了5次改革。
河南省在1983年进行了第一次机构改革,重点是精简机构、紧缩编制,省政府部门由原来的60个裁减合併为41个,比原来减少32%。1993年第二次改革,重点是县级机构改革试点。1996年第三次改革,重点是转变职能、理顺关係、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省直党政机构减少了24个,精简30.8%。
2000年,河南省进行第四次政府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省政府机构比原有的57个减少13个,精简23%。2003年进行第五次改革,重点是整合政府结构和功能,省政府机构共调整部门14个,理顺职能26项。
省政府机构进行5次改革,开始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理政府”到“服务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

部门设定

调整后省政府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根据工作需要,另设定部门管理机构6个。
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根据的原则是:机构设定上下基本对应,省政府组成部门与国务院机构对口设定,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因地制宜;同时,还要整合部门职能,精简内设机构,积极探索“大部门”制,进行“大处室”制试点。在大部门体制方面,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使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形成城乡统一的交通运输体系。
在大处室制方面,选择新组建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等单位进行试点,整合职责相近的业务处室,合併设定综合处室,每个处室编制不少于10名。
而其他的非试点单位,内设机构原则上不增加,最多不超过相对应的国务院部委的内设机构数额,可以一个处室对口部委几个司局,不能两个或两个以上处室对口部委一个司局。
在机构数额上,按照中央规定的上限设定,撤销部门8个,新组建部门7个,调整隶属关係2个,更名部门3个,职能调整的部门15个。
按照省委的安排部署,新组建单位2月底前要领导班子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办公条件到位,正式挂牌运转;3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各部门“三定”工作。
这次改革调整部门、单位91个涉及13865人。

改革原则

■ 权力下放
政府将部分职能下放事业单位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府各部门的职能,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要将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消除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除法律规定明确外,事业单位不得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市场中介组织独立发挥作用,人财物不得与行政机关相混用。
很明显,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是政府将部分“权力下放”,具体说就是将部分职能下放给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等。
■ 责权对等
解决职责交叉、关係不顺问题
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要通过部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以及一些部门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称等问题。
这次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在职能表述上要有新提法,就是要明确某某部门对什幺负责,承担什幺责任,强调一种责任。“这种新提法不仅是形式上的变化,也反映了行政管理方式的一种方向性转变。有了权力,理所当然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将合理界定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整合业务相近的部门和内部机构,切实解决职责交叉和关係不顺的问题。

限制

超编进人、突击提拔等坚决查处
这次改革涉及人员划转、资产处置、干部任免等很多方面的问题。对此,省委、省政府要求,冻结各级行政机关编制和人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和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登记、清算撤销合併单位的财务和资产,严禁突击花钱;对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部门之间的人员划转,按“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根据职能任务和机构调整,适当调整各部门的行政编制,并对人员编制实行实名管理;离退休人员的划转,则是按其本人办理。

机构改革内容

1.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省信息产业厅(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和工业经济运行职责,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煤炭工业行业管理职责,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中小企业服务职责,省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乡镇企业管理职责划入省农业厅。不再保留省信息产业厅(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
2.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组建省外国专家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定,列省委机构序列。
3.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省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划入省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4.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省建设厅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城乡规划统筹和住房保障职责。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5.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省交通厅的职责划入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增加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强化对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统筹协调职责。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6.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7.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原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将其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8.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由省委、省政府管理,以省政府管理为主。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和省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等工作。
9.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分设,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将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组建省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将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整体划入省政府研究室。撤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加挂的省政府研究室牌子。
11.组建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将省政府办公厅金融联络办公室整体划入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划入省政府的金融服务办公室。
1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由省卫生厅管理,不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省卫生厅。将省卫生厅承担的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组建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管理职责,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相关职责,整合划入省能源规划建设局。
14.省政府口岸办公室整体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5.全面清理规範议事协调机构,对已完成工作任务的议事协调机构坚决予以撤销。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式,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2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全面动员、具体安排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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