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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2018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9-07-25 22:06:25) 百科综合

汉中市“2018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实施方案

汉中市“2018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强力推进千亿投资工程,持续掀起项目建设新热潮,增强追赶超越、建设“三市”动力支撑,市委、市政府决定,2018年在全市开展以“项目建设突破、项目储备提质、民间投资增进、投资环境最佳化”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扣绿色循环、生态宜居的发展定位,围绕追赶超越、建设“三市”中心大局,突出理念项目化、战略项目化、政策项目化,高效率推进项目、高层次谋划项目、全链条招大引强、全方位最佳化环境,扎实推进“千亿投资工程”,着力打造以“一环两城三园四极”为重点的“三大类项目战略支撑体系”,扩大有效投资规模,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加快追赶超越、奋力建设“三市”注入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和系统集成的原则。增强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功能,突出理念项目化、战略项目化、政策项目化,坚持扩大总量与提升质量、内部挖潜与对外招引、当前增长与长远发展有机统一,整合集成各类要素,高层次谋划项目,高质量建设项目,高效率服务项目,全方位最佳化环境,推进项目总量、质量、环境、服务、招商“五项”提升。
2.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推进的原则。聚焦目标任务,统筹部署、多点带面、全域协同,既要狠抓重大项目,特别要紧紧抓好支撑作用明显、带动力强、辐射效应大的产业项目稳準发力,又要抓好一般项目推进,形成森林大树和绿草茵茵的项目发展格局。
3.坚持科学谋划和精準生成的原则。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以巨观的头脑,战略的眼光,开放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务实的勇气,力争项目谋划生成再精準、数量再扩大、质量再提高。
4.坚持政府主导和协同联动的原则。突出企业主体和项目法人单位地位,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市县区联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协同机制,实行以项目谋划、前期工作、建设推进、环境保障、督查问效等过程一条龙“保姆式”服务,营造扎实推进项目、强力保障项目、人人服务项目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1.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左右,民间投资增长12%以上。
2.抓好重点项目工作,确保总投资7206.7亿元的458个市级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853.8亿元以上。其中:建成项目50个,总投资132.7亿元,年度计画投资55.6亿元;续建项目133个,总投资4154.7亿元,年度计画投资603.1亿元;新开工项目124个,总投资883.4亿元,年度计画投资195.2亿元;完成总投资2036亿元的151个前期项目各项目标任务。
3.抓好重大项目谋划,平川县区谋划重大项目12个(其中产业类项目7个以上),山区县谋划重大项目8个(其中产业类项目5个以上),市级相关部门谋划重大项目,其中:发改委6个、工信委6个、建规局6个、住管局5个、交通局6个、农业局6个、林业局3个、水利局5个、旅发委6个、商务局5个、环保局2个、国土局4个、教育局3个、卫计局3个、民政局3个、经合局3个、文广新局3个。谋划项目单体总投资达到平川县区1亿元以上,山区县5000万元以上,市级部门8000万元以上。完成项目谋划的认定条件为:项目谋划委託契约书、项目评审会议纪要等印证资料。
二、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夯实责任(1月1日—3月31日)
(一)明确目标任务。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根据2018年重点项目计画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形成推动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负责)
(二)修订印发2018年重点项目考核实施办法。坚持目标导向,加大激励措施,突出县区重点项目在固定资产投资的占比及增速、产业类项目占比、谋划项目个数等工作,更好发挥考核激励导向作用。(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
(三)落实包抓责任。继续实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市级党政领导主抓,其他市级领导协抓,其余项目由市政府领导按照工作分工主抓的推进制度。各包抓领导切实负起指导、协调、检查、督办重点项目的责任,确保项目高效推进。各项目主抓部门和县区要严格按照“包签约、包征迁、包开工、包融资、包建设、包环境、包投产”的要求,细化推进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负责)
(四)组织项目集中开工。分批次组织重点项目建设集中开工活动,集中开工一批引领性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项目,为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提供坚强的支撑和保障。(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负责)
第二阶段:推进落实(4月1日—12月31日)
(一)项目建设突破方面
牢固树立没有项目就没有发展、没有项目就没有未来的意识,聚焦项目建设突破和提升实现追赶超越。
1.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一是对2018年确定的124个新开工项目,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倒排工期,确保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二是对133个续建项目,要加快推进,力争形成更多工作量和投资量。三是对50个年内计画竣工投产的项目,要明确关键节点,按期建成投产,发挥效益。四是对151个重大前期项目,要切实加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的规划、用地、环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进度,简化办事流程,促进项目儘早开工。(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负责)
2.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7月份,组织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认真查找问题,全面剖析原因,再添措施,再鼓干劲,再掀项目建设高潮。(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负责)
3.开展项目观摩点评活动。继续开展重点项目观摩点评活动,通过经验交流、研判和点评,营造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开拓奋进的氛围,激发各级干部上项目、推项目的激情和干劲。(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负责)
4.强化季度分析研判。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台账,对项目进展情况全程跟蹤管理。每季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久拖无进展、民众意见大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项目储备提质方面
狠抓重大项目高质量、高标準的谋划、储备、推介、推进等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谋划包装一批、储备推介一批、开工实施一批、竣工投产一批”良性循环机制。
1.抓好规划项目提升。扎实开展“十三五”重点项目规划中期评估和2018年重点项目计画中期调整工作,分析研判客观条件新变化和市场行业新情况,深入论证尚未实施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按照“储备提质、总量不减、调整一个、补充一个”的思路,再研究谋划一批条件成熟、具备开工条件的重大项目,调整进入规划计画,不断扩大建设规模,提高项目质量,增强重点项目支撑带动作用。(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负责)
2.做优项目储备增量。遵循高质量发展和构建现代经济体系要求,立足汉中所处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跨入高铁时代新机遇,按照“乾一批、备一批、谋一批”的要求,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高起点、精品化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重大项目,做大调优存量,高端引入增量,培育大产业、搞好大配套、形成大格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负责)
3.创新项目谋划机制。依託汉中循环经济研究院、汉中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等平台,紧扣我市绿色食药、现代农业、全域旅游等重大产业发展需求,精準对接引入一批国内外一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入驻设立分支机构和工作站,壮大平台体系,承接我市重大发展战略课题研究和重大项目谋划论证。加强项目谋划智库建设,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组建汉中市项目谋划专家库,创新思维,借智借脑,提升项目谋划质量和水平。加大项目谋划投入力度,充分运用产业引导基金为大手笔、高质量谋划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也要夯实项目谋划责任,落实机构人员、落实专项经费、创新工作机制,为项目谋划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民间投资增进方面
民间投资是支撑经济成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的重要力量,是激发经济发展内在动力和活力的重要途径。
1.大力促进民间投资。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市政工程、保障性住房、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养老养生等领域。保障民营企业“国民待遇”,对民间投资主体一视同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资产重组,促进产权合理流动,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併重组。落实小农户对接大市场举措,帮助农业龙头企业产品进入目标城市消费市场。深化军民融合,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参与军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配套服务,市县区政府要为民营企业投资“牵好线、搭好桥、服好务”。(市发改委、工信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负责)
2.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大力实施“四向融入”战略,围绕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等重点招商区域,抢抓南通对口帮扶、产业西移、疏解大城市功能等有利机遇,紧盯世界及国内500强、行业100强,找準我市比较优势重大项目,开展精準招商活动,实现互利共赢。充分发挥异地驻陕驻汉商会、行业协会和企业等招商平台作用,加大宣传推介汉中力度,落实《鼓励汉商回归创业十条优惠政策》,引导更多企业落户汉中。搭建经贸交流合作平台,积极组团参加第9届全球秦商大会、南亚博览会、青洽会、丝博会、陕粤港澳经济合作周等重点会展活动,组织举办国企进汉专题对接会、汉中汽车产业合作等专题招商活动,赴外地举办好各类论坛活动,广邀重点知名企业来汉考察对接,力争签约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加强与优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积极开展人才引进洽谈活动,力争引进一个高层次人才、带来一个创新团队、引领一个产业发展。(市经合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负责)
3.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一是进一步规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精心谋划储备项目,坚持规範高效运行,明确项目推进责任,积极宣传推介,强化督查考核。二是积极採取各种PPP合作方式,规範有序盘活存量资本,回收资本用于补短板等重点项目建设,形成新的优质资产。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边实践、边总结、边规範、边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县区协调机制、方案联审机制、督导检查机制和上下联动机制。三是加快实施我市PPP项目三年行动计画,全力推进兴汉新区22条道路、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铺镇污水处理厂等10个PPP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龙岗新区基础设施、汉中航空智慧新城“九路一廊”、石门污水处理厂等40个PPP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更多项目达标入库,按期落地,规範实施。8月份组织召开一次PPP项目协调推进会,总结经验,分析研判问题,找差距、鼓干劲、强措施,加快PPP项目持续有序推进。(市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投资环境最佳化方面
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建设,全面落实最佳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改革任务,坚持“精準服务”理念,强化要素保障,围绕服务投资主体,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激发活力,催生动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1.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一是积极探索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加快投资项目线上监管平台2.0版本的套用和完善,全市投资项目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投资项目线上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并联审批要求,线上完成相关审批,按时限及时办结。二是探索开展“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新举措,切实落实好将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办结施工许可的办理时限控制在38个工作日内。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放管结合,最佳化服务。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立足点放到为企业投资活动做好服务上,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以企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为重点,通过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延伸服务、现场服务,更加注重事前政策引导,事中事后监管约束和过程服务,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四是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最佳化营商环境规範公职人员行为的“十条禁令”》和市委深化“激情、乾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三聚焦四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转变。严肃查处各类影响和破坏投资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五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妨碍项目建设、侵害投资主体正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配合)
2.强化资金支持。一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通过向上争取、从外引进、争取贷款、民间投资等各种措施,加大项目投资力度,保障项目资金需求。二是加大对小微企业、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三农”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项目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水平,降低项目获得信贷的难度和成本。三是加强政银企对接,分阶段、分片区、分行业组织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面对面沟通,互动对接研讨,为重点项目建设搭建融资平台,确保每个重点项目2-3套融资方案。四是做好投融资平台建设,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县域全覆盖。(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投控集团、市资信融资担保公司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负责)
3.强化土地保障。一是研究出台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二是运用产业基金收储购买土地,探索实行土地弹性出让年限以及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对投资建设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切实解决企业发展初期用地成本过高等问题。三是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结合实际拆迁进度和改造用地需求,探索按照规划条件分块供应。四是对重大项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採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简化办事程式和流程,积极做好用地服务。五是建立土地逆向流动机制,对经营不善的企业进行土地及厂房回收,高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对特大特优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负责)
4.加强能力提升。鼓励支持各参建单位和各级、各部门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级各类专题培训,定期举办各类专题培训讲座,不断开阔视野,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市发改委、各县区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第三阶段:考核表彰(2019年1月1日—3月31日)
2018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目标任务考核由市考核办会同市发改委组织进行,并纳入全年目标综合考核。(市考核办、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具体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精心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强化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合力。
(三)营造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重点项目媒体现场行”活动,集中宣传项目建设成果、典型事迹和人物,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激励督查。按照“三项机制”对在推进项目建设中工作扎实,目标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精神上受到鼓舞,人文上给温暖,物质上得褒奖。对排名末位且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县区和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进行通报、惩罚。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考核办、市发改委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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