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黔府发〔2013〕2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0号),组建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简介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黔府发〔2013〕2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0号),组建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範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根据国家、贵州省的规定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整合的职责。
1.将州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职责,划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州卫生局组织实施药品法典的职责,划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将州商务局酒类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职能职责及装备整合划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药品检验所,并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更名为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三)加强的职责。
1.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2.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最佳化药品经营许可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3.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4.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5.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範认证。
(四)增加的职责。
承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邮寄证明核发工作。
(五)下放的职责。
1.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职责下放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将药品经营零售单体店和连锁门店许可下放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许可、医疗用毒性药品收购经营指定许可、科研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下放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起草黔东南州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拟定政策规划,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州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画、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安全标準,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準、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药品经营(零售)质量管理规範认证,负责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及监督管理,负责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及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製、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规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参与遴选基本药物非目录药品和民族药,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五)负责拟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接受并办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业务工作,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範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信息与新闻宣传科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信息、帮扶、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治等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宣传报导、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网路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科技项目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人事教育科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政策调查研究,承担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负责较大数额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複议、行政应诉、赔偿及法律谘询工作;指导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机关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监督实施涉药从业人员资格準入制度。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拟订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工作的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局行政许可的受理、办结、送达等服务事项;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工作。
(四)综合协调科(加挂应急管理科牌子)
承担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订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并协调、监督实施;负责组织较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调查处理;分析预测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协助组织开展全州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组织、协调、指导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发布。承担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五)食品生产监管科
负责拟订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承担所监管的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的现场指导、核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督促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对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加工点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依法实施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业务工作。
(六)食品流通监管科
负责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调查评价,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和对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
掌握分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负责拟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餐饮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範,积极推动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调查评价和风险监测工作。
(八)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加挂中药民族药监管科牌子)
依法承担药品(包括特殊药品)、化妆品、医疗机构製剂生产(配製)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包括特殊药品)标準、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药用辅料、医疗机构製剂标準;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製剂质量管理规範。负责中药、民族药的监督管理。指导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九)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
负责拟定药品(包括特殊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依法依规承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GSP认证) 许可的现场指导、核查、验收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範;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药品化妆品流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广告监测工作。
(十)医疗器械监管科
负责拟定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依法依规承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备案的现场指导、核查、验收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範;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承担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医疗器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州纪委派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州监察局派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
人员编制
核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从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人带编划转23名,从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连人带编划转5名;从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连人带编划转2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州卫生和计生委副主任),纪检组长1名,食品安全总监1名,药品安全总监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食品药品稽查专员2名(正科级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