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格也称犯罪个性,这是一种严重的反社会人格。由于人格理论的複杂性,因此对犯罪人格有各种不同的见解。那些忽视犯罪人格社会性质的形形色色观点,都是错误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犯罪人格结构
- 别称:反社会人格结构
我们认为,要正确理解犯罪人格,应注意下列基本观点:
1.没有固有的犯罪人格。不能完全从原因论的因果关係来解释犯罪人格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联繫。把犯罪人格看作是犯罪人特有的人格,是决定犯罪行为的人格,这样的观点是不科学的。因为犯罪人的标誌是他的犯罪行为,而不是他的人格特徵。
2.犯罪人格与一般人格不能截然分开。因为犯罪人虽有人格上偏颇,但他同样有与一般人人格相似的方面。要正确理解犯罪人格,首先要了解一般人格。
3.犯罪人格具有社会性本质。人格虽有其生理基础,但它是在社会环境中形成的。犯罪人格与犯罪行为紧密地联繫在一起,由于犯罪行为是一种複杂的社会行为,因此解释犯罪人格必须着重分析社会环境的影响作用。
4.必须把犯罪人格放到社会化的过程中去考察。不能恕它看成是圈定不变的静止状态,而应从动态的角度去分析犯罪人格的变化和发展。
从犯罪学理论意义上讲,犯罪人格的研究日显重要。大量的研究表明,人格的偏颇与恶变,对犯罪行为会产生很大的影响I因此,揭示犯罪人格特徵,能促进犯罪预测和预防、罪犯改造等工作。
犯罪人格结构的理论应该建立在科学的人格理论的基础上。犯罪人格结构是构成犯罪行为的犯罪人的人格结构,并不是决定犯罪行为的犯罪人特有的人格结构。实际上,要具体列出犯罪人格结构的一切特徵是不可能的。关键是要揭示犯罪人格结构中助长犯罪行为的人格特徵,特别注意这些为犯罪行为的社会心理特点。所以,应该强调犯罪人格结构的下列主要因素:(1)个人的履历特徵和法律特徵:社会地位、性别、年龄、教育水平、家庭地位、职业、犯罪的性质、有无前科等。(2)心理特徵:个性的反社会倾向、主要认识倾向、基本需要和利益、道德观、法制观、主要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3)社会行为:在社会团体(劳动集体、学校、家庭和邻里等)中的关係;社会积极性、与反社会因素的联繫J自我评价等。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来的犯罪人格结构的内容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多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