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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黑豆

(2019-06-04 08:08:48) 百科综合
神木黑豆

神木黑豆

神木黑豆,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誌。

神木黑豆生产区域属于多日照、强辐射区,年平均日照2876小时,年总辐射量141.86千卡/平方厘米,昼夜温差13.7℃,利于营养物质积累,豆粒饱满润泽。神木黑豆色泽鲜亮,有乌皮黄仁、白皮白仁和绿皮绿仁,小粒肾形,百粒重10-15.0克,种皮较厚,豆香浓郁。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神木黑豆”实施农产品地理标誌登记保护。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神木黑豆
  • 产地名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
  • 品质特点:种皮较厚,豆香浓郁
  • 地理标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誌
  • 批准文号:国家农业农村部第40号公告
  • 批准时间:2018年7月3日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神木黑豆色泽鲜亮,有乌皮黄仁、白皮白仁和绿皮绿仁,小粒肾形,百粒重10-15.0克,种皮较厚,豆香浓郁。

营养价值

神木黑豆含蛋白质≥38.00克/100克、锌≥40.00毫克/千克、镁≥1600.00毫克/千克、胺基酸≥30.00克/100克、谷氨酸≥5.0克/100克。
神木黑豆

产地环境

神木黑豆生产区域属于多日照、强辐射区,年平均日照2876小时,年总辐射量141.86千卡/平方厘米,昼夜温差13.7℃,利于营养物质积累,豆粒饱满润泽。
神木黑豆保护区属半乾旱地区,降水少,雨热同季。年降雨量为440.8毫米,主要集中在5-9月份,利于黑豆结荚。
神木黑豆生产区域位于神木县中南部黄土丘陵海拔738.7-1448.7米地带。土壤主要为沙壤土和黄绵土,土层较厚、质地疏鬆、透气性好,利于扎根。

历史渊源

陕西神木是黑豆的主产区,也是优势产区,种植历史悠久,曾创造过50万亩的播种纪录。
2009年,神木建立赵家沟旱作农业示範园。
2012年,神木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评为“中国黑豆之乡”。

生产情况

2017年,神木黑豆总保护面积8700公顷,年产量2万吨。

产品荣誉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神木黑豆”实施农产品地理标誌登记保护。

地理标誌

地域保护範围

神木黑豆的地理标誌保护的区域範围为榆林市神木市所辖万镇镇、花石崖镇、乔岔滩办事处、高家堡镇、贺家川镇、太和寨办事处、沙峁镇、马镇镇、解家堡办事处、栏桿堡镇、永兴办事处、神木镇、店塔镇总计13个镇(办)209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7′-110°54′,北纬38°13′-39°01′。

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神木黑豆主栽品种有连枷条(黑皮)、神木鸡腰白(白皮)、神木双青豆(绿皮),均为小粒肾形,生育期150-160天,主要採用以下特定生产方式:
(1)倒茬轮作。不宜连作,应与糜子、穀子、高粱等禾穀类作物倒茬轮作。
(2)秋季深耕,播前浅耕。秋季,前茬作物收穫后,及时深耕细耙,,一般深耕15-20厘米,以改善土壤物理性状,促进蓄水蓄肥,杀灭病虫害及杂草。春季,播前浅耕,深度为土壤表层以下5-10厘米,耙后播种。
(3)底施农家肥。秋翻和春耙时,每亩施基肥2000-3000公斤,以农家肥为主,配合施用磷钾肥,促进根瘤菌的形成,利于根系生长,健壮幼苗和开花结荚。
(4)抢墒播种。4月下旬至5月上旬,待春雨后抢墒播种,确保5月出苗,行距40-50厘米,株距20-30厘米。
(5)中耕除草。出苗至开花,採取“浅深浅”的原则,中耕除草3次。两叶至四叶期,结合间苗和定苗浅耕,以破除板结,刬除杂草,增强根瘤菌的活动能力;分枝期,深耕,鬆土保墒,提高地温。开花前期,浅耕培土,增根防倒伏。
(6)收穫加工:植株黄褐色,茎荚黄色,籽粒与荚壁脱离,用手摇动植株有响声时收穫。选择晴天早、晚进行,以防炸荚。豆荚收穫后,平铺晾晒3-4天,大部分炸裂后进行脱粒。充分晾晒,贮藏或加工。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神木黑豆质量安全严格遵照GB 1352-2009 大豆、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 2763.1-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準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準执行。

专用标誌使用

(1)神木黑豆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誌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画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範使用农产品地理标誌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档案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誌使用条件的,神木黑豆农产品地理标誌登记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誌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誌使用协定,在协定中载明标誌使用数量、範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神木黑豆农产品地理标誌使用协定生效后,标誌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誌,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誌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神木黑豆农产品地理标誌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誌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誌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5)神木黑豆农产品地理标誌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誌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誌使用人不得超範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誌,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誌。

标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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