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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2019-12-30 16:47:17) 百科综合

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是经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同时加挂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兰州)牌子与总站合署办公。县级建制,编制41人。省、部级中心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通过省级、国家计量认证,部级中心还通过农业部授权认可。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 属性:事业单位
  • 成立时间:2004年
  • 职责:执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单位简介


总站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对重大事故、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编制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年度计画、中长期规划,负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验。
总站现有固定资产一千多万元,其中标準实验室和办公室面积1731m2,检测仪器设备共80多台(套),有国际先进的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火焰、石墨炉)、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萤光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等大中型检测仪器20多台(套)。
总站下设办公室、业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种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科、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科、产地环境监督检测科、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测科等7个科室。现有职工4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1人,高级技术人员15人、中级技术人员9人。专业涉及化学、农化、实验室技术、农学、园艺、畜牧、兽医、植物保护、淡水渔业、农田水利工程、食品卫生检验、生物技术等多个学科。
总站具备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和对种植产品、畜水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6大类500多个产品和参数的检测能力。
总站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开展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恪守“科学、公正、高效、服务”的质量方针,为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生产、经营、消费安全服务。

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站长处理日常工作,完成总站行政、党务和后勤方面工作任务。
2.负责总站有关行政、党务、后勤方面会议的组织和记录。
3、负责文电处理、新闻宣传、保密、财务、劳资、安全等工作。
4、负责继续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和职称管理工作。
5、组织制定有关行政、党务、后勤方面的 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总站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7、负责总站行政、党务方面综合性档案起草。
8、负责总站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9、完成总站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科
1、协助站长处理日常业务工作。
2、组织编制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年度计画、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
3、负责内部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运行。
4、负责业务受理、调度和检验报告的编制和核发。
5、负责仪器设备、标準、档案的管理。
6、组织科研技术开发项目的调研、论证、立项、管理。
7、受理质量申诉,处理质量纠纷,组织内部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
8、负责有关业务会议的组织、记录等工作。
9、负责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的业务报告和档案。
10、拟定有关业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种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科
1、负责种植产品中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残留监督检测检验。
2、负责种植产品中的重金属、有害微生物及其他有害有毒物监督检测检验。
3、负责种植产品的营养成分及其他理化指标的监督检测检验。
4、负责种植产品分等定级检定。
5、负责种植产品类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优特新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检验。
6、研究探索种植产品的检测技术和方法。
7、承担和参与有关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地方标準及企业标準制(修)订和有关技术标準的实验验证工作。
8、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谘询。
9、完成总站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科
1、负责畜水产品中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残留物的监督检测检验。
2、负责畜水产品中的重金属、有害微生物及其他有害有毒物监督检测检验。
3、负责畜水产品的营养成分及其他理化指标的监督检测检验。
4、负责畜水产品分等定级检定。
5、负责畜水产品类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优特新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检验。
6、研究探索畜水产品的检测技术和方法。
7、承担和参与有关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地方标準及企业标準制(修)订和有关技术标準的实验验证工作。
8、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谘询。
9、完成总站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测科
1、负责农药、肥料、渔药、渔饲料质量的监督检验。
2、负责对农药、肥料、渔药、渔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进行鉴定、评价。
3、研究探索投入品的检测技术和方法。
4、承担和参与有关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地方标準及企业标準制(修)订和有关技术标準的实验验证工作。
5、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谘询。
6、完成总站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产地环境质量监督检测科
1、负责农产品产地土壤、大气、水质(包括灌溉用水、畜禽用水、渔业用水)等环境质量的监督检验。
2、负责对排放到农产品产地的工业和生活废气、废水、废渣及城镇农用垃圾进行监督检测检验等。
3、负责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
4、研究探索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检测技术和方法。
5、承担和参与有关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地方标準及企业标準制(修)订和有关技术标準的实验验证工作。
6、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谘询。
7、完成总站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1、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运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督。
3、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重大事故、纠纷的调查、鉴定和处理。
4、负责农产品质量的鉴定、评价、认证。
5、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採集、综合分析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的指导。
7、负责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优特新产品生产技术规範(标準)和9种农业投入品安全(合理)使用準则(标準)执行的监督检查。
8、承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相关工作。
9、完成总站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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