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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推进开阳港、息烽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9-09-03 04:33:19) 百科综合

贵阳市推进开阳港、息烽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贵阳市推进开阳港、息烽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是贵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制定的一项方案。

贵阳市推进开阳港、息烽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託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精神,提高港口服务经济的能力,打造贵阳经济新支撑带,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筑府发〔2015〕18号)的要求,为推进提升开阳港和加快息烽港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以航为主、航电结合、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的要求,坚持规划引领,主推港口、集疏运公路、安全保障等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水运发展格局。
到2018年,通过翻坝运输和整治库区尾水段航道为主导,打通乌江干流开阳港、息烽港的主通道,实现车船无缝对接北上长江。初步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水路运输体系,充分发挥港口服务经济的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港口总体规划。结合实际,邀请有关专家对开阳港、息烽港建设进行研究规划,编制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开阳和息烽两个港口的总体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交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工作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二)港口码头及客货运站(场)等设施。推进港口与物流园区、临港工业园区有效衔接,拓宽港口现代化综合服务功能,建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港口机械装备和客、货运站(场),特别是乌江渡库区航运工程和开阳洛旺河、息烽大塘口等港区的建设,基本形成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港口体系。(责任单位:开阳县、息烽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交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工作时限: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三)港口集疏运公路建设。以洛旺河、大塘口港区为重点,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基本满足大宗散货、小件杂货、货柜等运输的港区连线公路。(责任单位:开阳县、息烽县政府;配合单位: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工作时限: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四)强化航道治理。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航道建设部门,以乌江干流航道建设为重点,对外提高通道作用,突破闸坝碍航,建设构皮滩翻坝和水电枢纽通航设施,打开区间分段通航格局。(责任单位:市交委;配合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开阳县、息烽县政府;工作时限: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五)发展壮大船舶产业。积极採取引资、融资、政策扶持等多渠道形式,在开阳和息烽两个港口分别建设一个船舶工业基地。建造一批专业化、标準化、环保节能化的营运船舶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开阳县、息烽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交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工作时限: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六)安全监管救助保障体系。加大搜救装备设施的投入力度,新增和更新一批安全监督管理设备。建成开阳县和息烽县海事搜救中心及救助基地(站)。完善海事监管救助保障体系,基本满足水上安全救助需求。(责任单位:开阳县、息烽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市交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工作时限: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七)加快水运市场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化企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积极推行和鼓励航运企业注册经营,健全航运企业市场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开阳县、息烽县政府;配合部门:市交委,市工商局;工作时限: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三、实施步骤
(一)规划阶段(2015年12月底前)。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开阳港、息烽港的总体规划论证后报请市政府审批,并获得批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2018年)。
1.启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争取各种政策支持,陆续启动港口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完善港区设施建设。到2018年底,打通乌江干流开阳构皮滩的主通道,实现车船北上长江无缝对接。建成港区码头、机械装卸、集疏运公路等配套设施,发挥港口功能。
(三)总结阶段(2018年)。认真总结2016年至2018年开阳、息烽港建设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贵阳市航运开发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水运的质量、效益和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
四、政策支持
(一)加强规划衔接。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指导航道整治、港口建设及后方陆域开发,确保水运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与省水运发展规划及市综合交通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土地、林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按照国家和省支持、地方匹配的模式,加快水运工程建设。航运工程和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除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外,市、县级政府还应安排一定的匹配资金,为开阳、息烽港口的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三)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的巨观调控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採取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外资和社会资金,进一步拓展内河水运发展的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内河港口设施建设多元投资机制。
(四)贯彻落实水运建设发展的有关档案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水运发展规划(2012—2030年)的批覆》(黔府函﹝2012﹞27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44号)、《关于贵州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救助一体化建设规划修编(2009—2020)的批覆》(黔交计〔2009〕66号)、《贵阳市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12—2030)》等档案精神,抢抓机遇,进一步发挥水运优势和潜力,切实提高水运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开阳县、息烽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开阳港、息烽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委,主要负责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开阳县和息烽县政府分别成立港口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本县港口相关设施建设的牵头、统筹、协调、督促和落实。
(二)最佳化发展环境。各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最佳化环境,规範行为,加强监督。涉及建设的有关单位要互通信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工作宣传、报导力度,广泛普及水运知识,形成全民了解水运发展,全民推进水运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繫会议制度。市、县两级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对建设工作进行调度,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二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项目建设工作情况,通报项目进展和其他事项。三是建立项目考核和督办制度。市督办督查局将开阳港和息烽港重点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督办督查力度。四是建立特事特办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对相关工作要积极给予支持,开通绿色通道,迅速受理、流转、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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