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为解决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零星分散、效益不高、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把家庭承包土地(或林地)的经营权採取入股、委託代耕和其它流转方式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
- 基本形式:股份制和合作制
- 性质: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
- 目的:解决土地散、效益低等问题
- 管理机制: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选举
基本信息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为解决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零星分散、效益不高、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把家庭承包土地(或林地)的经营权採取入股、委託代耕和其它流转方式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
基本形式
它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
基本特徵
(1)在组织构成上,合作社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主要由进行同类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联合而成,农民至少占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从而构建了新的组织形式;
(2)在所有制结构上,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从而形成了新的所有制结构;
(3)在收益分配上,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製度;
(4)在管理机制上,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等原则,建构了新的经营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