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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10-24 15:23:54) 百科综合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是福鼎市人民政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 地址:福鼎市
  • 性质:政府机构
  • 下设机构:办公室

简介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鼎市发展计画局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巨观调节以及协调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能

根据中共福鼎市委、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福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鼎委〔2012〕18号)和中共宁德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中部门机构设定问题的通知》(宁市委编〔2012〕2号),设立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加挂“福鼎市物价局”、“福鼎市粮食局”“福鼎市科学技术局”“福鼎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原市粮食局的职责。
(三)增加原市科技局的职责。
(四)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研究,强化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画实施的跟蹤管理;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经济运行预警预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巨观管理,强化公共服务领域和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产业政策引导、项目前期指导、重大项目协调的能力,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促进专项改革、改革试点建设;加强对重要区域发展、区域重要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和政策研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对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最佳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主要职责】
l 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节目标及调节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
l 做好全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係的协调;引导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搞好资源开发、扶贫开发、生产力布局、第三产业发展、城市化、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工作,引导和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最佳化与市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
l 研究分析本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运行情况,进行巨观经济监测、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参与研究财政金融政策,提出综合运用财税、信贷等重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企业债券发行监督管理工作。
l 提出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与投资方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画及重点建设项目计画;负责安排或转报福鼎市重大建设项目和按管理许可权审批建设项目;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指导与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究、开工报告、后评价等的管理和协调,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或上报项目。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和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标事项核准工作。
l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与结构最佳化的目标及政策;做好福鼎市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储备、推介工作,安排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l 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与福鼎市有关的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编制关係市域国计民生和大宗、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画,负责市级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和战略储备。
l 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l 研究制定投融资、计画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全市经济工作的规章、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範性档案的协调和组织实施。
l 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关係;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工作。
l 管理市经济信息中心,组织开发信息资源,实施政府信息上网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发布巨观经济信息,更好地为政府部门及社会性公众服务。
l 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改革方案。
l 拟定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徵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和监督使用;参与粮食等风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使用;参与政府储备商品的价格管理;负责市场价格总水平的监测、分析、预警;开展工农产品成本调查。
l 负责市域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剧烈波动时,向政府提出採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报备制度等干预措施的建议,并依照政府的授权负责组织实施。
l 负责价格指数和其他国民经济综合指标之间的相互衔接,加强全市区域性的巨观经济调控;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市域之间的价格争议和价格衔接;引导和规範经营者的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组织价格活动,促其加强价格自律。
l 对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贯彻国家和省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l 协助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修订全省定价目录;按照定价许可权负责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係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并主持价格听证会,负责安排听证项目。
l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以基準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为主的房地产价格管理制度;核定实行国家定价的普通居民住宅销售价格;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标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工作。
l 协助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準的制定、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制度和开展年度审验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管理工作。
l 负责维护全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行为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準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垄断、斯诈、歧视、牟取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支持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
l 依法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和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複议工作;组织开展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种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指导民众价格监督组织开展价格和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
l 负责认定涉及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价格评估的中介机构。
l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财务、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访、信息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等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及个人在遵守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的情况;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控告和检举,调查处理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或行政覆核决定、监察决定的申诉;协助抓好被监察部门廉政勤政、机关效能工作;承办本单位和市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股
组织研究和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及重点、支柱产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并对规划、计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巨观经济形势,搞好经济运行动态的预测、预警,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重大综合性报告和重要档案的起草;参与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协调我市有关规划的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提出推动创意产业规划的实施和项目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扶贫、以工代赈和沿海岛屿、突出部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区域经济协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海岛和库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规划、政策措施和有关项目;协调、衔接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测绘等国土综合开发与整治规划、计画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组织相关领域及项目的申报。
(三)农业发展股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目标和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畜牧等发展规划、计画及行业政策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生产、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负责审核上报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畜牧、围垦等建设项目,并做好跟蹤管理。
(四)投资产业股(审批股)
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提出我市产业发展的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工业、交通、能源、城建、环保等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以及提出生产力的布局;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与投资方向;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组织市发改局的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负责党政机关、政法系统、市政设施、住房建设、城建环保、交通运输、能源、救灾等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以及跟蹤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地方工业属国家、省以上管理许可权的投资项目;组织开展重大工业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协调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设与管理,配合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以及国家投资政策及项目审批的规定与要求,负责许可权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以及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工作,按规定许可权审核、审批、核准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工程建设招标範围和招标方式,为投资业主提供投资政策谘询服务。参与全市对外招商项目推介,参与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全市开发区新设、扩区审核和招商引资政策研究;支持重点开发区建设;负责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工作的转报工作。
(五)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协调同经济发展的相互关係,协调人口和计画生育、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组织编制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建设规划和年度计画;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的审核上报及项目实施的跟蹤管理。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拟定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服务业发展年度计画;开展服务业运行情况预测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编制重要商品进出口计画和流通业发展规划;负责国家、省下达我市的重要商品物资储备的协调工作;负责审核上报社会服务业、物资储备、市场项目,并做好跟蹤管理。
(六)体制改革股(上市办)
研究拟订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经济体制改革落实。组织、指导各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股份制企业资产重组;研究上市企业有关政策及证券市场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和建议,做好上市指导工作。
(七)国民经济动员股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计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係,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物价审理股
负责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负责起草价格工作综合性文稿;组织实施价格调定听证会工作,审查、审理全市价格和收费调定方案;组织开展普法、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做好市物价局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初审工作;审查全市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地产评估机构资格;负责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徵收工作;负责协调价格公共服务行为;负责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九)商品价格管理股
负责管理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农产品、轻工产品、重工产品、水利工程、城市供排水、民用燃料等商品价格;负责管理交通运输、港口、码头、车辆通行、小水电上网电价等政府管理的产品价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商品价格的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负责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準,及时完成上级物价部门下达的收费项目和标準审定调整工作;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核发收费许可证,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工作;负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廉租住房与公有住房租金以及经济租赁住房租金;负责管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土地基準地价、标定地价;监测、调控服务价格和收费。
(十一)粮食储备调控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巨观调控及军粮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储备粮油的储存、调运、轮换、销售计画;负责储备粮订单收购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设施、仓储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储粮安全保管的督查落实;负责灾区、贫困地区、缺粮地区、水库移民等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的落实以及非常时期粮油市场调控,分析和预测粮油市场动态,建立全市粮食安全预警系统,搞好市场粮价收集、预测、预报,落实平抑市场粮价措施;负责编制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及粮油统计报表,做好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品种平衡、地区平衡调查,提出市内外粮油调入任务和进口任务;负责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和轮换以及储备信息网路建设,加强全市储备粮的监控。负责军供粮源的协调安排、统一筹措,对本地区粮食部门军粮财务统计实施管理与监督;负责本地区军粮供应网点统筹规则,实施军粮供应网点的认定、调整、建设和管理。
(十二)粮食行业管理股
负责制定粮食行业和粮油市场发展规划;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对粮食收购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以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市场準入资格进行审查、批准,制定粮油、饲料工业发展和加工设施建设规划;贯彻粮油、饲料质量和标準的有关法规以及检测政策、制度和办法,参与粮油市场质量检查、监督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以及骨干粮店、加工厂的管理和产业化经营指导工作;承办行业指导具体工作和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粮油市场管理制度,对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落实粮食经营企业最高库存和最低库存规定;协调粮食行业协会工作,促进行业自律;组织市内外粮食产销协作;负责粮食政策调研和粮食系统的法律、法制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承办市粮食局有关行政应诉工作。
(十三)粮食监督检查股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检查;监督检查储备粮计画和技术规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储备粮库存、质量和安全;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
(十四)科技管理股
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组织申报省、市科技部门的各项科技项目计画,争取项目立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蹤管理与反馈,项目结束时的验收鉴定及材料的整理建档等管理工作。对本局计画开展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引进的科技项目组织论证,并开展攻关工作,组织实施新技术、新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套用。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申报、鉴定、评审、推广、保密和科技成果彙编工作。组织市级各项科技奖的评审和上级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负责专利和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国际及台、港、澳地区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科技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五)智慧财产权管理股
贯彻落实执行有关智慧财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我市智慧财产权的有关政策措施;编制智慧财产权发展规划,指导企业智慧财产权工作;组织智慧财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依法查处假冒及冒充专利行为,管理有关专利的法律谘询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市科学技术局核定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科技局局长(正科级)1名,副局长(副科级)1名。

挂靠单位

l 福鼎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负责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有关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研究制定全市经济动员具体规定;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组织和审核国民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与国民经济动员项目的衔接与结合;按照军事需求组织制定国民经济生产能力(包括军品)规划,了解和掌握与国民经济有关的科研和生产情况,结合地方经济建设提出国防需求;根据全市担负的作战任务,组织拟定地方经济、技术动员和军工转产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与国民经济动员有关联的规划、计画(包括专项规划与计画),审核人民防灾工程建设计画;组织国民经济平战结合、军民结合技术的研究、推广与套用,增强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负责全市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工作,研究落实地方经济、技术资源储备,指导组织技术力量动员演练;负责国民经济战备动员措施费、科研费和事业费的安排与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单位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战时领导全市经济动员的实施工作。
l 市重点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点办) :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中长期规划,重点项目的筛选、储备和前期工作;负责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报告、资金筹措、初步审查、谘询、协调等服务工作;负责归集汇总全市各部门的开发项目,建立项目库;负责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负责为投资商提供储备项目,积极引进市外资金项目;负责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发展基金及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资本金落实。

挂牌单位

l 市物价局
市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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