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协定书是因为缺乏签订正式施工契约的法定依据而在未能签订契约之前,为了进行施工前的準备工作,由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签订的协定。双方应共同保证建设工程按期开工。 一般在计画任务书和初步设计已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签订。正式契约签订后,协定就失去作用,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有些小型工程可不签订正式契约而以施工协定书代之,即按照施工协定书进行施工和结算,这样的施工协定书和正式契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