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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监察局

(2019-03-30 14:10:21) 百科综合

山亭区监察局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监察局与区纪委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其中监察局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山亭区监察局
  • 地理位置:山亭区
  • 职责:行政监察工作
  • 类型:政府部门

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2、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办)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不断强化机关作风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作风规定行为,促进干部队伍作风的持续好转。
4、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实施意见,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区政府各部门及乡镇(办)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从严从重查处违反干部作风纪律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防止作风问题反覆出现、多次反弹。
5、承办上级监察机关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纠风办
经济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执法监察室
案件审理室
党廉室
干部室
信访室
宣教调研室

成员分工

柴正民同志主持区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及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
董宝玉同志协助柴正民同志抓区纪委委局机关日常工作及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主持监察工作,分管经济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纠风办、办公室、案件审理室、党廉室、干部室、宣教调研室、联繫帮扶重点项目工作。
孙中春同志分管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线索管理室、信访室、企业巡视工作。
王光荣同志负责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工作。
赵 毅同志负责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工作。
刘春中同志负责纠风办、宣教调研室、干部室、党廉室工作。
沈印斌同志负责经济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案件审理室、联繫帮扶重点项目工作。
李 华同志负责监察综合室、电子监察室、廉洁风险管控、案件线索管理室、企业巡视工作。
(2011年12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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