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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07-31 08:12:16) 百科综合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2002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颁布后,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市在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内设10个处室、12个管理处、编制233人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构筑了“集中统一、信息共享、分级授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立时间:1992年
  • 管辖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
  • 下设机构:内设10个处室

机构介绍

按照“管委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画,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及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画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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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合理调度使用资金,为青岛市的房地产产业和总体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地址:山东路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服务大厅)
13:30—17:30(机关处室)

机构领导




职务
党组书记、主任
分管工作
主持市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会计处。




职务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工作
负责内部审计、住房公积金归集、住房补贴等其他住房资金工作和市南、崂山、莱西管理处工作,分管稽核处、归集处和市南、崂山、莱西管理处;



职务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工作
负责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科技信息工作和市北、胶州、平度管理处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科技信息处和市北、胶州、平度管理处;



职务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室。



职务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工作
负责法律事务、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入口网站管理工作和李沧、黄岛、开发区管理处工作,分管法律事务处、客户服务处和李沧、黄岛、开发区管理处;



职务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工作
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和城阳、即墨管理处工作,协助王春芳同志管理办公室工作,分管贷款处和城阳、即墨管理处。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一、综合协调市管理中心内外政务及事务工作,做好与上级部门协调联络及外地单位来访接洽,负责市管理中心对外接待工作。二、负责市管理中心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对外信息的拟写报送以及《青岛公积金》、公积金动态、参阅件及市管理中心大事记的编髮工作。三、负责市管理中心拟发档案的审修、送签及印发工作,做好各类档案的收发、登记、拟办、转办、传阅、督办及归档工作。四、负责市管理中心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及服务协调,做好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的起草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五、负责政务公开管理,做好金宏网路系统、入口网站、大萤幕以及查询机的维护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市目标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以及市管理中心部门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市管理中心对外宣传报导及各类材料的印刷工作。八、负责市管理中心党组、行政及法人印鉴的管理使用以及各类印章的刻制、登记工作。九、负责市管理中心法人资格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审工作。十、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覆以及市长公开电话转办件、网站邮件、政府信箱及领导批示件的流转办理工作。十一、负责编制市管理中心年度预算及大宗设备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市管理中心经费会计管理并监督指导各管理处经费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市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採购、分发及保管工作。十三、负责市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十四、负责市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工作。十五、负责市管理中心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的监督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各管理处消防安全的检查指导工作。十六、负责市管理中心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十七、负责做好市管理中心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组织人事处
一、按照机构编制有关政策,负责做好机构编制调整、岗位设定等工作。二、负责干部职工的录用调配、教育培训和信息统计等工作。三、按照干部管理许可权的要求,做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四、负责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及评聘等具体工作。五、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归类、清查、整理、统计及日常管理工作。六、负责干部职工档案工资的核定、调整、晋级、统计年报及日常变更工作。七、负责干部职工的考勤、假期报批及日常考核等管理工作。八、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监察室
一、负责市管理中心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情况。二、协助市管理中心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三、负责市管理中心内部行政管理的监察工作。四、负责市管理中心行政效能工作状况的监督,做好行政效能投诉管理,抓好纠正部门及个人不正之风工作。五、在职权範围内,负责受理对市管理中心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参与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六、做好妇委会工作。
机关党委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负责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落实和党性、党风、党纪的学习教育等工作。二、按照党的有关组织管理规定,负责做好各党支部的管理和换届等工作。三、按照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的选拔培养、程式审核、教育管理等工作。四、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负责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负责抓好各项党务日常管理工作。六、按照工会和共青团的有关章程,指导和协助工会、共青团开展好各自管辖範围内的工作。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稽核处
一、负责审计监督市管理中心及内设机构对国家财经法规和市管理中心财经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负责对市管理中心及内设机构的管理经费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三、负责对市管理中心及内设机构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情况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四、负责对市管理中心及内设机构购建、租入固定资产项目进行审计。五、负责对市管理中心内设机构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六、参与市管理中心的风险管理、业务流程设计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负责向管理层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管理建议,并对风险管理、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七、负责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做好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工作。八、做好外部审计部门对市管理中心业务实施审计的配合工作并检查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
会计处
一、负责市管理中心住房资金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二、负责市管理中心住房资金的会计核算、资金调拨和对各管理处住房资金的清算工作。三、负责市管理中心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使用、销户和管理工作。四、负责市管理中心住房资金财务报表的编制分析以及各类会计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五、负责市管理中心住房资金有关税收的申报和缴纳,以及定期存款和国债的购买、兑付和保管工作。六、负责市管理中心财务印鉴和各类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工作,以及各类会计档案的立卷、保管、借阅、保密等工作。七、负责对各管理处会计人员的培训指导,以及做好各管理处会计业务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贷款处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二、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三、负责做好对管理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指导与监督工作,以及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培训工作。四、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工作目标,并对管理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考核。五、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契约文本和相关协定文本的拟制、使用和管理工作。六、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数据的综合分析工作。七、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常催收的管理工作、贷款呆账核销工作以及贷款风险防範管理和研究工作。
归集处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二、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三、负责做好对管理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指导与监督工作,以及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培训工作。四、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工作目标,并对管理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实施考核。五、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契约文本和相关协定文本的拟制、使用和管理工作。六、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数据的综合分析工作。
科技信息处
一、负责市管理中心科技工作中长远规划及年度计画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市管理中心科技信息管理的政策、规定。二、负责市管理中心信息安全管理的方案编制及实施工作。三、负责市管理中心计算机业务软硬体的发布实施工作。四、负责市管理中心授权下的套用软体开发、最佳化、维护及相关技术文档资料的编写整理工作。五、负责市管理中心计算机网路系统建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以及通讯线路、连线埠的申请及网路维护工作。六、负责市管理中心信息数据的备份及管理工作。七、负责市管理中心繫统故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八、负责市管理中心电子化设备的集中採购及维护管理工作。九、负责对市管理中心计算机设备使用进行指导和培训工作。
法律事务处
一、负责市管理中心重要规範性档案以及协定文本的法律审查工作。二、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投诉的管理以及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信访件的办理工作。三、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处罚(处理)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及参加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四、负责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诉讼以及贷款担保资产的处置工作。五、负责市管理中心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六、负责对外法律、仲裁机构的协调联络工作。七、负责市管理中心其他法律事务问题的调查、办理与协调工作。
客户服务处
一、负责完成来电信息的录入、受理、办理、反馈、回访、存档等工作。对受理的事项,不漏办,不误办。二、负责完成客户对市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来电的谘询、解答、查询工作。三、负责完成接听客户对住房公积金的工作需求、建议和表扬以及投诉事项,及时建立《受理单》通过转办方式给相关职能处室,按服务规範提供高效、便捷、準确的服务。四、负责汇总热线信息和数据资料,定期进行数据分析,通过月、季、年等报表方式,为领导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情况、指导和决策住房公积金工作提供及时、準确的信息和数据。五、负责制定和完善客户服务工作制度,组织客服人员每年定期进行服务礼仪、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画。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业务网点

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
地址
市南管理处
山东路2号乙
市北管理处
市北区汉口路77-6号
李沧管理处
李沧区京口号47号百通大厦7、8楼
崂山管理处
海尔路182-8号半岛大厦5楼
城阳管理处
城阳区正阳路205号B座6楼
黄岛管理处
开发区长江东路313号世纪悦海大厦
即墨管理处
即墨市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3楼
胶州管理处
胶州市澳门路333号天泰金融广场4号楼10楼
平度管理处
平度市红旗路23号鼎峰大厦6楼
胶南管理处
胶南市珠海东路163号
莱西管理处
莱西市长岛路156号交通银行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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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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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敦化路172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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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村分理处
李沧区向阳路21号
崂山支行
支行营业部
香港东路242号
城阳支行
支行营业部
城阳正阳路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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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东路分理处
开发区长江东路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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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郑州东路39号甲
胶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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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营业部
平度市红旗路21号
莱西支行
黄海路分理处
莱西市黄海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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