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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教育局

(2019-09-06 00:55:20) 百科综合

师宗县教育局

师宗县教育局是师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教育的决议,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定标準,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巨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準、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档案,组织审定中国小县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加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8.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初级中学、国小、幼稚园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归口管理全县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画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相关的社会考试工作。
10.领导所属学校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行政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11.负责直属单位、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13.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定

师宗县教育局为一个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一级独立核算单位,下设34个二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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