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豆资源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百科综合 / 正文

贵阳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2019-08-22 10:22:51) 百科综合

贵阳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贵阳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6月7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贵阳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 通过时间:2010年6月7日
  • 施行时间:2010年9月1日起
  • 地址:贵阳市

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对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以下简称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套用技术研发资金是指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为支持自主创新能力的机制和环境建设,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及全社会的科技进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套用技术研发资金主要支持本市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设立的科技支撑计画、政策引导计画、创新能力建设计画和重大专项等科学技术计画。
第三条 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的支持对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优先支持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拥有自主智慧财产权和採用国际先进技术标準等重大共性、关键性、公益性科技研发项目。
第四条 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讲求效益的原则,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在管理与决策过程中的评议和谘询作用。
第五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提出年度套用技术研发资金总预算建议,安排项目年度经费预算,组织项目预算的申报和评审(评估),编制计画管理费预算。
市财政部门负责核定年度套用技术研发资金总预算及计画管理费预算,审核和下达年度经费预算,会同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监督检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市审计部门负责对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 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的开支範围为项目费和计画管理费。
项目费是指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差旅费、会议费、谘询服务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準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并按规定在项目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资助经费中重複列支。
(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和设备试製费;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而发生的费用。比例不得超过资助资金的50%。
(三)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採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以及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体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智慧财产权事务等费用。
(四)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託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五)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外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以及境(内)外专家来本市所需要的费用。
(六)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七)谘询服务费:指项目技术谘询、可行性研究与报告编制、评审与评估等方面的费用。
(八)管理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提取比例不得超过资助资金的3%。
(九)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费用。
计画管理费是指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为组织科技计画实施而开展项目调研、谘询、初评、立项评估、事中评价、追蹤检查、事后评估、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招投标、监理、科技规划编制、科技计画项目指南制定与发布、科技管理人员培训、科技奖励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开展计画管理工作所需的相关设施费用。年度计画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应控制在财政年度套用技术研发资金总预算的3~5%。
第七条 申请套用技术研发资金应按规定报送《贵阳市科技计画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智慧财产权证明或技术查新报告、资金来源证明与贷款意向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应当同时编制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项目申报单位编制的项目经费预算,包含项目总经费、经费来源、支出,应当明细,作为独立的章节,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九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或委託中介评估机构,对拟组织实施的科技计画项目经费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
第十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评审或评估意见,审定并批覆项目预算。经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一般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项目预算审批程式重新报批。
第十一条 套用技术研发资金根据项目类型、课题规模及管理工作的需要,採取定额补助、配套经费、贷款贴息,以及无息借款等方式资助。
定额补助、贷款贴息用于资助科技支撑计画、政策引导计画、创新能力建设计画和重大专项项目;配套经费用于配套支持获得上级科技计画资助的项目;无息借款用于支持拥有自主智慧财产权,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项目。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收到套用技术研发资金拨款时的帐务处理:
(一)定额补助、配套经费的经费记入“专项应付款”或“拨入专款”科目。开支时,形成的资产记入“资本公积”或“固定资产”科目;未形成资产的费用性支出直接沖销“专项应付款”或记入“专款支出”科目。
(二)贷款贴息补助的经费直接沖减当期财务费用。
第十三条 套用技术研发资金实行契约管理,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贵阳市科技计画项目契约书》,按《贵阳市科技计画项目契约书》的规定拨付和使用。
第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贵阳市科技计画项目契约书》的要求落实匹配资金,并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分年度执行的项目经费预算,应当按照要求接受中期检查(或评估),中期检查(或评估)结论作为调整项目经费预算的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项目契约书的要求,保证套用技术研发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契约书要求及时向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送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完成情况。
第十七条 在项目验收或事后评价时,项目组织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除提供技术验收报告外,还需提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资助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 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结余经费用于补助项目承担单位科技发展支出。
项目因故终止,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的程式报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后,按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将剩余经费归还原渠道,已形成的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第十九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建立套用技术研发资金拨付台帐,加强对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的管理。
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建立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对项目经费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性等情况进行追蹤问效。考评结果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以后年度申报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用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经费的行为,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将根据情况採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管理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区(市、县)的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原《贵阳市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起草说明

一、制定《贵阳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科技工作发展的需要。2004年,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制定并发布了《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4〕3号),将科技部归口管理的科技三项费用从原“科技三项费用”中分离出来,更名为“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2006年,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中明确了“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科目设定,并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07年,市财政局正式设立了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目,取代原科技三项费用,由市科技局归口管理。为适应新时期科技工作发展和满足政府收支改革的需要,需重新制定《贵阳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取代《贵阳市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
二是完善贵阳市科技法规体系的需要。我市2003年出台地方政府规章《贵阳市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对提高我市科技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引导社会资金对科技的投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政府收支改革,科技三项费用已经被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替代,该办法调整的法律关係客体已经变化,实际上已经不能执行。因此必须出台新的政府规章予以取代,填补我市科技法规体系的空白。
三是规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我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每年都保持法定增长,为了强化对该资金的管理,提高该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发挥该资金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作用。需对资金来源渠道、管理单位、监管部门、支持对象、支持方式等予以明确规定。
二、《贵阳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及立法依据
(一)起草过程
二○○七年,市科技局成立了起草小组,着手草拟工作,初稿形成后,徵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与市财政局于2007年4月共同出台了档案《贵阳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经过两年多的试行,效果较好。2009年,起草小组在《贵阳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草拟了徵求意见稿,徵求了科技局内部各个业务处室、市财政局、各区(市、县)科技局、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形成送审稿送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府法制局经过认真审查,徵求并吸纳了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在贵阳市政府法制网上公示,广泛徵求社会各界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反覆修改,形成《贵阳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草案)》送审,并经2010年6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二)立法依据
《贵阳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政部、科技部制定的《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借鉴了山东、四川、云南、济南、成都、昆明等省市的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第二条“套用技术研发资金支持方向”的问题
本市套用技术研发资金主要支持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立的“3+1”科技计画,即由科技支撑计画、政策引导计画、创新能力建设计画和重大专项构成。
科技支撑计画: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为主攻方向,通过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为产业结构调整、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政策引导计画:围绕产业导向和发展重点,支持新技术的套用、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示範等、人才培养、科普示範、软科学研究和专利扶持等。
创新能力建设计画: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平台、成果转化平台、产业化平台建设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等。
重大专项: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设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吸引企业、风险投资和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对本市主导产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提升本市主导产业的创新能力,重点是支持高新技术重大项目,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壮大高新技术产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扩张和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关于第三条“套用技术研发资金支持地域和对象”问题
市套用技术研发资金支持对象原则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体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纳税地在本市的企事业单位;二是与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或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的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央(省)属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三是对不属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申报我市科技计画项目,必须与本市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且成果转化地和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三)关于第六条“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的开支範围”问题
国家《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项目费开支範围为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差旅费、会议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8个科目。根据本市实际,经和市财政局协商,本市的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的项目费开支範围为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差旅费、会议费、谘询服务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9个科目。其中:谘询服务费是参考全国多个地级城市而设立的一项开支科目,主要目的是帮助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寻求与有关专家、科技中介机构的合作,更好的凝练项目,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画,争取获得国家、省的资金支持,形成国家、省、市资源融合,更好的完成本市科技计画项目,同时为本市培养更多的科技人才。
计画管理费指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为组织科技计画实施而开展项目调研、谘询、初评、立项评估、事中评价、追蹤检查、事后评估、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招投标、监理、科技规划编制、科技计画项目指南制定与发布、科技管理人员培训、科技奖励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开展计画管理工作所需的相关设施费用,经费开支範围较广。参照国家和省的相关做法,我市年度计画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按财政年度套用技术研发资金总预算的3~5%提取,具体比例由市科技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根据以上範围商定。
(四)关于第十二条“套用技术研发资金的支持方式”的问题
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採取了成本补偿式和定额补助式。各地在制定《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时,为便于操作,採用了定额补助式。同时,根据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撬动作用,各地又增设了“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本办法根据本市实际,採取定额补助、配套经费、贷款贴息,以及无息借款等使用方式。
无息借款是经2008年4月11日市长办公会第10次会议同意增加的一种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使用方式。2008年,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科技局出台《贵阳市套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专门对无息借款进行了规定。经过两年的试运行,效果较好,因此,本办法将该使用方式一併纳入。
(五)关于罚则
为了加强对套用技术研究和开发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办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针对违法行为设定了罚则。

标 签

搜索
随机推荐

Powered By 种豆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