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是下城区政府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
下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各项社会事业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指导各部门、各街道的经济和社会事业计画工作。
(三)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区情提出产业发展的导向意见和政策措施;加强各产业间的发展协调,推进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制定产业布局规划,推进重点产业平台建设;参与科技“三项经费”的计画管理和合理配置,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五)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计画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审批和上报国家、省、市规定需报批的建设项目及政府财力安排的投资项目和其他需控制的项目;负责组织对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初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导和协调全区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最佳化的目标与政策。
(六)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和项目前期工作,制定年度计画,并负责考核、指导和监督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重大项目的布局,编制中长期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画并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组织和管理全区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七)根据国家、省、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我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建议;组织或参与综合性改革试点;负责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课题研究;组织拟订投资、规划、计画、价格等综合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
(八)牵头全区各项金融工作,负责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动态,落实各项金融政策;负责培育企业上市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和监管;研究规範民间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取缔、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各部门、各街道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许可权範围内(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之规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管理;根据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需要,开展对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
(十)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辖区内各类价格信访的受理、办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负责全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