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费是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而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等。不包括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征地费
- 简介: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 征地补偿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土地补偿费: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补偿
有关费用
征地补偿费用
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徵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是因国家徵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安置补助费
是国家建设徵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青苗补偿费
是指徵用土地时,对被徵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是对被徵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徵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其他补偿费
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徵用土地给被徵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计算方法
国家建设依法徵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①徵用耕地的黄陂区审计局走访征地补偿费发放情况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徵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徵用耕地的补偿费标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徵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徵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準为该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②徵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準计算。③被徵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④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⑤徵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準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準,确定自己的标準。但不得超出以上标準限额。
管理措施
建立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制度。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农村审计机构要定期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县、乡两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农村审计机构,要切实建立并落实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的审计监督,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将审计结果向民众公布。对于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杨在明说。对查出挪用或私吞征地补偿费的,要责成责任人将挪用或私吞的征地补偿费用如数退还给集体;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乱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农村审计机构在搞好专项审计的同时,还要坚持和完善定期审计工作。各地要结合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和建立徵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计算机网路监控体系,及时跟蹤监控土地补偿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