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豆资源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百科综合 / 正文

嘉兴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

(2019-08-06 07:06:47) 百科综合

嘉兴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

嘉兴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是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受理。

实施机关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法定期限

110工作日

受理条件

一、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推举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和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居民户口3年(含)以上,户口时间计算到公告之日(含)。
驻嘉部队人员家属已取得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居民户口的不受3年的时间限制。
2、申请人必须是已婚居民(含离异带小孩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3周岁(含)以上的单身居民(含离异或丧偶人员),年龄计算到公告之日(含),其中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婚须满三年。
结婚日期、最近一次离婚满三年的日期分别计算到公告之日(含)。
3、属低收入家庭,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
即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3626元*80%=26900元(含)。
4、申请家庭以家庭申请人数计算,现住房人均(独生子女按单人计,下同)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
申请家庭户子女在异地(不包括境外)就学或在部队服义务兵役期间(包括户口已迁出),在计算家庭年收入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可计入家庭实际人数。
5、现承租公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在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后,须退出承租的公有住房。
6、申请家庭成员无使用农村宅基地并且未享受过农村拆迁安置政策。
7、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且2012年1月1日(含)后办理过户的仍视同有车。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下载:[空白表格],[示例表格]
纸质材料
A3
必要
身份证
複印件
A4
必要
户口簿
複印件
A4
必要
结婚证
複印件
A4
必要
嘉兴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及住房证明下载:[空白表格],[示例表格]
纸质材料
A4
必要
嘉兴市低收入家庭诚信,承诺书,下载:[空白表格],[示例表格]
纸质材料
A4
必要
其他相关材料(特殊情况需要)
原件或複印件
A4
非必要(当家庭情况中无离婚,丧偶,户口本上有多个地址等特殊情况下不需要提供)
居住地址证明
複印件
A4
必要

法定依据

一、住建部2007年11月27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二、浙江省人民政府2010年12月17日关于修改《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九条购房人对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予以回购。具体回购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购房人可以转让,但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或者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成交价与原购买价格差价的一定比例向市、县人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同等条件下,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优先回购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
市、县人民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或者出租。
购房人可以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準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购房人未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出租。
经济适用住房未满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年限上市出售的,有关部门不予以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嘉兴市人民政府2008年7月1日《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 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範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指导和实施监督。
南湖区、秀洲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组织实施工作(以下称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嘉兴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规划建设局委託市规划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具体负责。
市、区发展改革(物价)、监察、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税务及金融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第三十二条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的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补交金额不得低于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政府减免的土地出让金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价款,以下简称最低补交款);以货币补贴方式购房的,须如数退还原领取的货币补贴金额后方可上市。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继承、离婚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准,允许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起计日期不变。因法院依法判决、调解或仲裁机构裁决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准,按上款规定在向政府交纳相关款项后,允许提前上市。

标 签

搜索
随机推荐

Powered By 种豆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