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7至28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该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分组审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内司工委的审查意见,分组审议了该条例(草案)。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至2014年度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广澳港区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第1、31号),同意市人大内司工委对办理方案的初审报告,并通过决议。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关于切实做好绿满家园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方案所定的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的议案(第11号)的办理方案报告和市人大农城工委对上述办理方案的初审报告,会议未通过该议案办理方案报告。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汕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14年8月27至28日
- 主持人:黄俊潮
会议内容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该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分组审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内司工委的审查意见,分组审议了该条例(草案)。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至2014年度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强力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便民快捷的社保服务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做好社保基金纳入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础性工作。
听取和审议关于广澳港区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多方筹措港区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为港区发展预留足够空间,完善港口查验单位配套设施,促进港区快速发展。会议还听取市人大财经工委对2013至2014年度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初审报告和市政府关于汕头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第1、31号),同意市人大内司工委对办理方案的初审报告,并通过决议。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关于切实做好绿满家园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方案所定的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的议案(第11号)的办理方案报告和市人大农城工委对上述办理方案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积极推动“绿满家园”全民行动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主体责任不到位、区域进展不平衡、绿化养护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会议未通过该议案办理方案报告。
出席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副主任余健明、林梃、王扬泽、陈棉生、黄晖阳,秘书长李绿岸出席会议。
列席人员
市政府副市长林依民,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