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扩散和蔓延的影响,我国今年的经济状况不断下滑,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尤其是农民就业困难加剧、部分农民工返乡回流,会对农民就业增收带来不利影响。为了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国家出台的鼓励返乡农民工的优惠政策。
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条件,方可申请: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纪录,信用良好;
6、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纪录,信用良好;
6、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阻碍因素
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难以办理,总结起来就难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难以办理原因一:
部分银行对农民工创业信心不足
农民工创业贷款难,归根结底是银行对农民工创业没有信心。返乡农民工创业搞的大多是种植、养殖业,与市场不能有效接轨,是“二级市场”,弄不好投资就“打水漂”了,因此银行信心不足。
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难以办理原因二:
缺少有效的抵押物,加重贷款难度
金融机构在贷款评估、抵押等程式上设定门槛较高。农民工仅有几万元的启动资金,根本无法用来抵押,一些银行名义上的小额贷款,成了被农民工戏称为好看却“摘不到的桃子”。
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难以办理原因三:
申请小额贷款的流程複杂
据了解,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具备还贷能力;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具有当地居民常住户口;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须有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是由县财政发放工资的在职人员等等。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绝大多数从事的都是种养殖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很少,加上申请小额贷款还需担保人,农民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再加上很多吃财政饭的人也不愿给别人担保,因此,真正能申请到小额无息担保贷款的返乡农民工极少。
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难以办理原因四:
政府优惠贷款有附加条件
如要求一定的资金和人员规模,甚至要求僱佣多少返乡农民工就业等等。这些附加条件导致返乡创业农民工不能真正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优惠贷款政策。
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难以办理原因一:
部分银行对农民工创业信心不足
农民工创业贷款难,归根结底是银行对农民工创业没有信心。返乡农民工创业搞的大多是种植、养殖业,与市场不能有效接轨,是“二级市场”,弄不好投资就“打水漂”了,因此银行信心不足。
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难以办理原因二:
缺少有效的抵押物,加重贷款难度
金融机构在贷款评估、抵押等程式上设定门槛较高。农民工仅有几万元的启动资金,根本无法用来抵押,一些银行名义上的小额贷款,成了被农民工戏称为好看却“摘不到的桃子”。
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难以办理原因三:
申请小额贷款的流程複杂
据了解,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具备还贷能力;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具有当地居民常住户口;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须有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是由县财政发放工资的在职人员等等。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绝大多数从事的都是种养殖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很少,加上申请小额贷款还需担保人,农民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再加上很多吃财政饭的人也不愿给别人担保,因此,真正能申请到小额无息担保贷款的返乡农民工极少。
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难以办理原因四:
政府优惠贷款有附加条件
如要求一定的资金和人员规模,甚至要求僱佣多少返乡农民工就业等等。这些附加条件导致返乡创业农民工不能真正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优惠贷款政策。
政策扶持
为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準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由各级财政全额贴息。
重庆市相关政策
关于在部分区县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的试行办法
(渝就业办〔2008〕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重庆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总体要求,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进一步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贷款範围及对象
在重庆市内从事非农业性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重庆籍农民工(含返乡创业人员、劳务经纪人下同);招用了重庆籍农民工比例达30%以上(与企业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契约,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均可按有关规定由个人、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贷款的基本条件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年龄男性在60周岁以内、女性在55周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原则上应经过创业培训、具备一定创业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其从事的经营项目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如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咖、氧吧、以及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除外)。
三、办理程式
进城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工凭工商、税务、公安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属的居(村)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返乡创业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外出打工证明,劳务经纪人还需提供经纪人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书。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进城自主创业的农民工个人、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的流动资金。
四、贴息方式
农民工个人、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按期付息还本后,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五、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奖励和还贷付息、担保、抵(质)押方式以及贷款的审核、管理等均按照原重庆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再就业小额贷款实施办法》(渝再就办〔2004〕2号)档案执行。
六、本办法自2008年1月开始试行。
(渝就业办〔2008〕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重庆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总体要求,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进一步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贷款範围及对象
在重庆市内从事非农业性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重庆籍农民工(含返乡创业人员、劳务经纪人下同);招用了重庆籍农民工比例达30%以上(与企业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契约,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均可按有关规定由个人、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贷款的基本条件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年龄男性在60周岁以内、女性在55周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原则上应经过创业培训、具备一定创业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其从事的经营项目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如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咖、氧吧、以及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除外)。
三、办理程式
进城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工凭工商、税务、公安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属的居(村)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返乡创业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外出打工证明,劳务经纪人还需提供经纪人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书。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进城自主创业的农民工个人、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的流动资金。
四、贴息方式
农民工个人、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按期付息还本后,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五、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奖励和还贷付息、担保、抵(质)押方式以及贷款的审核、管理等均按照原重庆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再就业小额贷款实施办法》(渝再就办〔2004〕2号)档案执行。
六、本办法自2008年1月开始试行。
河南省相关政策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劳社劳务〔2008〕17号),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变化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通知》还要求:
準确掌握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各省辖市要重点选择2-3个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健全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台帐完善的县(市)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点,组织人员深入车站、乡村,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情况;每个县(市)至少确定3个乡镇对农民工返乡情况定期监测,组织填报《河南省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表》。要依託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立返乡农民工台帐,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培训和创业意愿。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变化情况,及时对本地返乡农民工人数、返乡原因及发展趋势做出分析。
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各地要组织开展当地就业岗位信息专项调查活动,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项目建设的机遇,与用人单位密切联繫,摸清辖区内各类企业和新开工项目的用工需求,鼓励企业使用当地农民工,实现岗位信息与人力资源信息对接;进一步加强与输入地及用工单位沟通联繫,开展劳务协作,及早签订劳务契约或协定,广泛採集用工信息,为春节后大量农民工外出就业提供信息和岗位储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免费提供政策谘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转移就业。对有一定技能水平、春节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要及时提供岗位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帮助其儘快实现就业。
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通知》,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範围,在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政策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农民工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谘询、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等服务,加快农民工回乡创业园区建设,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企业,集中经营、聚集发展。引导返乡农民工建立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规模种植养殖、特色农业及农村服务业等,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準确掌握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各省辖市要重点选择2-3个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健全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台帐完善的县(市)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点,组织人员深入车站、乡村,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情况;每个县(市)至少确定3个乡镇对农民工返乡情况定期监测,组织填报《河南省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表》。要依託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立返乡农民工台帐,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培训和创业意愿。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变化情况,及时对本地返乡农民工人数、返乡原因及发展趋势做出分析。
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各地要组织开展当地就业岗位信息专项调查活动,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项目建设的机遇,与用人单位密切联繫,摸清辖区内各类企业和新开工项目的用工需求,鼓励企业使用当地农民工,实现岗位信息与人力资源信息对接;进一步加强与输入地及用工单位沟通联繫,开展劳务协作,及早签订劳务契约或协定,广泛採集用工信息,为春节后大量农民工外出就业提供信息和岗位储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免费提供政策谘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转移就业。对有一定技能水平、春节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要及时提供岗位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帮助其儘快实现就业。
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通知》,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範围,在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政策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农民工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谘询、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等服务,加快农民工回乡创业园区建设,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企业,集中经营、聚集发展。引导返乡农民工建立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规模种植养殖、特色农业及农村服务业等,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