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长春市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在2009.04.29由长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 基本介绍 中文名: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长春市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颁布单位:长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时间:2009.04.29实施时间:2009.04.29 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长春市义务教育条例》。特此公告。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