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4月18日至26日在南宁召开。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 时间:1991年
- 类别:人民代表
- 性质:会议
出席会议代表656人。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查和批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
和"八五"计画纲要、自治区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执行情况与自治区1991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画、自治区1990年财政决算和自治区1991年财政预算;听取自治区人大
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成克杰作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
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画纲要的报告》、自治区计画委员会主任张敦颢作的《关于自治区
1990年国民经济计画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民经济计画安排的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韦鼎
桓作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自治区人大
常委会副主任金宝生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
长蒙铎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丘栋霖作
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年规划和"八五"计画纲要及关于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画执行情况、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的决议》、《关于自治区1990年财政
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
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审查批准
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画纲要、自治区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画执行情况与自治区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自治区1990年财政决算和自
治区1991年财政预算以及这6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10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以经
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战略目标。同时,还必须看到,广西经济基础薄弱,在经济和社会
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对此必须足够重视,决不能掉以轻心。今后10年,是广西
社会主义建设至关重要的时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
计画纲要,是广西各族人民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行动纲领。全区各族人民、一
切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保证其贯彻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在编
制年度计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纲要》规定的指标进行必要的调整,提交自治区人
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会议认为,保持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是顺利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画的必要前提
和根本保证。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事。维护大局的稳定是每一位公民的神圣职责。要坚持党
的基本路线,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乾群团结、军政军民团结。
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和谐的、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
境。
会议认为,为了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画,必须坚决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建设有中国
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十二条原则。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社会
主义的根本任务,专心致志地搞好现代化建设。要坚持把发展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增
加农业投入,下大力气发展粮食生产,搞好多种经营,积极扶持乡镇企业。做好扶贫开发工
作,切实帮助贫困地区、边境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起有自己特点的支柱产业。要大
力加强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具有广西优势的加工工业。要搞活流通,积极发
展第三产业。要把发展科技和教育事业放在突出位置,加快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要在生产
发展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生活。努力保持自治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会议要求,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要坚持计画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逐步建立社会主义有计画商品经济的新体制。切实增强全民所有制中大型企业的活力,全面
提高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要坚持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发展社会化服
务体系,要充分发挥广西地处沿海、沿江、边境和侨乡的优势,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扩大对
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加速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开放区的建设。把对外贸易、引进外资、
引进技术和智力等方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会议要求,在抓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地进行爱国主义、团队精神、社会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振
奋民族精神,增强国际观念。要坚定不移地实行计画生育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要继续广泛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
治法,进一步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係。
会议要求,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公民正确行使
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和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要积极实施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以
宪法为核心,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专业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要
严肃执法,加强法制监督和执法检查,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会议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密切联繫民众、相信
和依靠民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力戒空谈,深入实际,
扎实工作。要不负人民民众从严治政的殷切期望,加强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特别要长
期不懈地同各种腐败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信念,艰苦创业,万众一心,为
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广西而努力奋斗。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会议补选李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委员。
本次会议收到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提出的议案6件,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90
件,共96件。其中,政法方面12件;财政经济方面53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31件。
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将5件议案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大各
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余91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
政府分别交由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负责答覆代表。此外,本次会议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
批评和意见292件。
会议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到代表驻地现场办公,共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
363件。
大会主席团由72人组成。
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及各委员会名单
主席团和秘书长
主席团:(72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廷模于子明马骏驷(回族)王涛王文清(彝族)韦安基(壮族)
韦章平(壮族)韦善美(壮族)文涛甘苦(壮族)甘祥梦(壮族)石兆棠
田民丘文懿任现春(瑶族)刘木林刘汉荣刘明祖
刘德新(京族)关立华李立成李安昌李兆焯(壮族)李明森(壮族)
李殷丹李恩潮李素芬(壮族)李强增李裕平杨才寿
杨兆旋杨昌源(侗族)杨镇宏(壮族)沈明燧宋秋荣(女)张国辉
张景宁陈兆成陈雨萍陈培元陈辉光陈震宇
林宝光奉恆高(瑶族)罗书勤(仫佬族)金宝生(瑶族)周菊英(女,壮族)
赵启才(瑶族)赵明坚(女,壮族)赵富林钟枫高成芝(女)郭秀明(女,仡佬族)
唐英黄云黄荣(壮族)黄嘉黄艺君(女)黄保尧(壮族)
符学军庾日晶(壮族)梁国乐(壮族)梁焕新彭伟宗彭贵康
蒙一平蒙绍生(苗族)雷一东(女)蓝秀芳(壮族)谭厚望(女,毛南族)
黎济武潘怀勇(水族)
主席团常务主席:
甘苦金宝生黄嘉韦章平石兆棠赵明坚(女)张景宁丘文懿田民
黎济武
秘书长:黄保尧(兼)
副秘书长:韦安基王耀青(女)刘木林罗书勤黄延南张斌
议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丘文懿
副主任委员:韦继松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韦善美李素芬张慕洁(女)徐祖宏庾日晶梁国乐蓝秀芳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96件)
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5件:
1.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儘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外开放条例》的议案
(第一号)
2.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全区执法检查的议案(第三号)
3.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加快制定和完善治安法规、规章,搞好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的议案(第二号)
4.杨才寿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年内报审《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
的议案(第六号)
5.黄贤林等10名代表:关于维护科技人员合法权益的议案(第九十六号)
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91件:
(一)政法方面9件
1.黎云缘等10名代表:关于将大案要案中触及刑律的人员移送法务部门处理的议案
(第三十五号)
2.覃光恆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加强对治安队管理的议案(第八十五号)
3.黄美娥等10名代表: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输电线路、通讯线路和破坏水利设施的议案
(第三十三号)
4.自治区人大华侨委员会:关于维护安置有归侨、难侨的农林场合法权益的议案(第
八十号)
5.黄锡麟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在村公所增设一名负责社会治安干部的议案(第八十
九号)
6.韦斌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建立农委,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监督的议案(第三
十六号)
7.廖鸾凤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议案
(第三十四号)
8.李明星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将"防城港区"改为"防城港行政区"的议案(第四十九
号)
9.陈彬全等10名代表:关于撤销贺县改设八步市的议案(第二十六号)
(二)财政经济方面52件:
1.庞达德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浦北县造纸厂工业废水的污染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的议案的(第四十四号)
2.李英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自治区将治理柳州市大气污染问题纳入"八五"计画的议
案(第四号)
3.韦金生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加强农村通讯设施建设的议案(第六十四号)
4.郑毅夫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增加供电,以适应工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的议案(第三
十八号)
5.黄任文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实
施细则的议案(第六十号)
6.何报益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把"石南一玉林一山口"二级公路建设纳入自治区"八
五"计画的议案(第二十二号)
7.谢光天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把容县至广东罗定修建为二级公路的议案(第七十号)
8.李强增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将玉林至博白六坳接合浦山口线路段改建为二级公
路的议案(第二十三号)
9.庞达德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修通灵山、浦北至博白捷径公路的议案(第四十三号)
10.李明星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1991年开工修建通往防城港区的二级公路的议案(第
四十八号)
11.唐英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修建寨圩至灵山、钦州,钦州至防城二级公路和防城至
东兴三级公路的议案(第十三号)
12.刘德新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修建防城至江山至东兴二级公路的议案(第五十六号)
13.何友嘉等11名代表:关于儘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承包契约管理办法》的议
案(第七十三号)
14.杨健灵等10名代表:关于继续抓好郁、浔江沿岸县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
(第十一号)
15.唐英等10名代表:关于增加投资整治钦州地区沿海堤围的议案(第十四号)
16.陆现先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支持田东县新建日榨2000吨糖厂的议案(第八十一号)
17.张斌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把金秀瑶族自治区大瑶山区列入国家级保护区的议案
(第六十三号)
18.林宝光等10名代表:关于制定红树林保护条例的议案(第九十二号)
19.农宗才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严禁非法占用耕地的议案(第九
十四号)
20.梁国乐等11名代表:关于强化集资,实现龙滩水电站在"八五"期间动工的议案(第
七号)
21.彭伟宗等15名代表:关于要求将两广合作开发建设长洲水电枢纽列入我区"八五"建
设计画重点项目的议案(第七十二号)
22.韦金生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柳州地区浮石水电站建设资金的议案(第七十一
号)
23.陈彬全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拨款治理贺县马尾河的议案(第二十七号)
24.卢近发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自治区帮助解决迎"民运会"城市建设项目缺额资金的
议案(第十九号)
25.郑毅夫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乡企业原材料、资金的议案(第三十七号)
26.郑毅夫等10名代表:关于调整财政体制减轻柳州市负担,增加投入和增加企业后
劲的议案(第四十号)
27.何荫华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国营森工企业上交所得税问题的议案(第六十一
号)
28.张怀坤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北海市在建渔船贷款问题的议案(第九十一号)
29.郑毅夫等10名代表:关于积极做好"四引进",加速发展我区经济建设的议案(第
三十九号)
30.邓家权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把南宁市列为对外开放城市的议案(第二十一号)
31.邓家权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成立南宁外商投资区的议案(第二十号)
32.邓家权等10名代表:关于国家级示範小区南宁市望仙坡小区应儘快实施建设的议案
(第八号)
33.杨才寿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给予饮州地区及开放县市进出口权的议案(第四十五
号)
34.张民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给予藤县开放政策的议案(第六十八号)
35.谢光天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把岑溪县列入对外开放县的议案(第六十九号)
36.蒙其礼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建立凭祥市经济开发区的议案(第八十八号)
37.李素芬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设立边境经济开发区的议案(第九十三号)
38.刘德新等10名代表:关于对防城县工商企业放权让利和全面兑现开放区政策的议案
(第五十三号)
39.蒙一平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工
会条例》纳入今年立法计画的议案(第九十五号)
40.李明森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对边境民间贸易给予特殊政策的议案(第十六号)
41.张腾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百色地区民族贸易问题的议案(第八十三号)
42.刘德新等10名代表:关于开发"双边金三角"旅游区的议案(第五十四号)
43.杨健灵等10名代表:关于建设旅游网路,改善旅游设施的议案(第十二号)
44.杨才寿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儘快安排饮州港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议案(第十五号)
45.李英等l0名代表:关于制定"广西城镇市容卫生法规"的议案(第五号)
46.张腾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国家对边境困难县给予特殊照顾和帮助的议案(第七十
五号)
47.刘德新等10名代表:关于医治战争创伤,恢复边境建设的议案(第五十五号)
48.李荣康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政策的议案(第二十九
号)
49.刘德新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防城县海、山边境京、瑶族民众生产生活问题的
议案(第五十二号)
50.蓝秀芳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把制止"三乱"工作进行到底的议案(第六十六号)
51.黄任文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撤销桂政办函〔1986〕542号批覆文的议案(第七十
七号)
52.刘德新等10名代表:关于儘快将东兴建设成边境重镇的议案(第五十一号)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30件:
1.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改革我区农林院校现行招生、毕业生分配製度的
议案(第十号)
2.刘贵德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自治区採取措施支持南宁市发展教育事业的议案(第
十八号)
3.石炳宗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女童就学难问题的议案(第八十六号)
4.卢昌键等10名代表:关于改革劳动用工制度以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议案
(第五十八号)
5.罗泽安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改变边远贫困地区办学条件,解决小学生升国中难的
议案(第八十七号)
6.李荣康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重视和解决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发展难的议案(第
三十一号)
7.黄任文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民办、代课教师存在问题的议案(第六十五号)
8.唐英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建立饮州师範专科学校的议案(第四十六号)
9.李冰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区政府认真重视科技、教育事业发展,增加经费投入的
议案(第五十九号)
10.钟景珍等15名代表:关于加快我区科技、教育兴农的步伐,促进我区农业再上新台
阶的议案(第七十四号)
11.黄贤林等20名代表:关于合理改善乡(镇)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工作生活条件,进一
步发挥基层农科人员作用的议案(第四十二号)
12.黄贤林等28名代表:关于积极支持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开展技物结合的技术承包、有
偿服务和有偿转让活动,促进科技兴农的议案(第四十一号)
13.李荣康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乡级农业推广站建设的议案(第
三十号)
14.黄锡麟等10名代表:关于增设村公所一名农业技术员的议案(第九十号)
15.赵明坚等10名代表:关于大力开发左江花山壁画风景名胜区的议案(第五十号)
16.曹廷伟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广西自然博物馆馆址被占问题的议案(第二十八
号)
17.黄贤林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将"灵渠"、"南山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归文化部门
管理的议案(第二十五号)
18.黄艺君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将所占剧场归还剧团的议案(第七十八号)
19.黄艺君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为区艺术学校建一座综合排练场的议案(第七十六号)
20.石兆棠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给予出版单位优惠经济政策,重视重点书刊印刷厂技
术改造的议案(第五十七号)
21.周菊英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建立广西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广西妇女儿童宫的议案
(第十七号)
22.黄远芳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抢修乡镇卫生院危房的议案(第六十七号)
23.覃秋坤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抢修柳州地区乡、镇卫生院危房的议案(第六十二号)
24.覃秋坤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柳州地区27个新建乡设立卫生院的议案(第八十
四号)
25.石元俊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免向医院徵收"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和"国家能源交通
重点建设基金"的议案(第八十二号)
26.石元俊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迅速调整医院收费标準的议案(第二十四号)
27.莫爱莲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南宁市西乡塘片治病难问题的议案(第九号)
28.邓克兴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组建饮州地区卫生学校的议案(第四十七号)
29.张慕洁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建设自治区儿童医院的议案(第三十二号)
30.自治区人大华侨委员会:关于要求给予归侨计画生育适当照顾的议案(第七十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