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1981年6月27日至29日在南宁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荣、副主任梁华新、钟枫、郭质甫、李殷丹、林克武、石兆棠、
叶馥荪、赵明坚、蔡勇为、任国章、陆榕树、秦振武和委员共46人出席了会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任耕卿、莫乃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洪宁、自治区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张复海和在南宁的自治区政协常委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马山、大新、
宁明、龙州、上林、凭祥、融安、忻城、金秀、融水、三江、资源、恭城、龙胜、蒙山、昭
平、富川、上思、田林、隆林、西林、凌云、乐业、田阳、平果、靖西、那坡、东兰、巴马、
凤山、南丹、天峨、宜山、罗城、环江等35个县(市)、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
会议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华新、钟枫分别主持。在27日会议开始时,梁华新副主任对
会议的开法和有关议程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农委副主任冯寿天所作的关于老少边山林地区发展农业生产的
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自治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各地区行
署办理所辖县(市)人民政府科长、局长、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主任任免问题的报告的决定
以及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