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981年2月18日在南宁举行。会议由常委会副主任钟枫主持,会期1天。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华新、钟枫、郭质甫、李殷丹、林克武、
石兆棠、叶馥荪、赵明坚、陈岸、任国章、陆榕树、甘怀义、秦振武及委员共53人。
这次会议,主要是为召开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做準备。会议审议了自
治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日程、议程;审议通过了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华新向自治区
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广西
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上思县人大常委
会关于请求批准逮捕张祖龙的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