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设定的新部门。
2018年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揭牌挂牌成立。
历史沿革
1973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197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原自治区综合利用办公室由自治区建筑工程局移交自治区计画委员会代管,并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办公室。
197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同年,自治区环境监测站、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办公室相继成立。
1985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分离,重新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二级局建制)。
1990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改变隶属关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
2009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升格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正式挂牌成立。
新组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正式揭牌成立,标誌着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启新征程,迈出了新步伐,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
机构职责
新组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职责,以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自治区水利厅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定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自治区农业厅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不再保留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现任领导
厅长: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