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全市标準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认证认可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市政府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所属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 工作内容:管理和指导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
- 类型:行政事业单位
单位简介
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位于南阳市伏牛路中段,前身是南阳地区标準化办公室。1994年南阳撤地设市后,更名为南阳市技术监督局。1998年质监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后,更名为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有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测三大职能。综合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全市标準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依据《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準化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全市质量、计量、标準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技术检测职能:依法对全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和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测检验,对纤维产品进行公证检验。
市局机关内设12个职能科室。下辖市局稽查支队(副处级)、市检测中心(副处级)、市纤检所、市局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直属二级机构及11个县(市)局,3个城区分局,3个城区办事处。
全市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02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376人,事业编制640人;大专以上学历836人,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311人。全市系统现有市、县两级技术机构33个(含授权技术机构12个),拥有计量标準140个,专业设备2258台(套)。可检测计量器具5大类144项,可检验产品46类365种,可提供备查产品标準资料20000余项。
南阳市质监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局党组 “服务、发展、和谐、建设”八字方针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长远,持续发展”工作思路为指引,认真履行职能,服务经济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市局连续六年被市政府通令嘉奖或荣记集体二等功,14个县市区局28次受到当地政府的通令嘉奖或记功。市局及6个基层单位进入 “省级文明单位”行列,2009年,市质监局先后荣获全省质监系统“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 “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标準化战略工作优秀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优秀单位”、“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等20余项殊荣。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市质量巨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省局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準化工作,组织地方标準的制定、修订工作。管理企业标準备案,负责组织实施标準并监督标準的贯彻执行。负责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负责规範和监督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全市的质量认证、安全质量许可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的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法监督和规範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活动,统一管理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七)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準的执行情况。
(八)承担全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準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负责全市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系统财务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省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法人代表: 朱萍
副局长、党组成员: 皮炳申
副局长、党组成员: 张照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振江
副局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王林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俊科
副调研员、党组成员: 赵国强
副调研员: 赵合婷
法律法规
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履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原产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準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準化法》《工业产品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