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是法律术语,就是与法律相关的事务,或者需要法律知识处理的事务。主要有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司或者政府法律事务人员等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法律事务
- 外文名:Legal affairs
- 类属:法律术语
- 主要内容:法官、检察官等人员的工作
就业方向
毕业生主要面向法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部门,从事案件登记、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法律文书起草、办案记录、案卷整理、登记与保管、司法保卫、基层法律服务、企事业法制化管理等工作。
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司法机关法律工作的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
思想修养、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中国论文建设、哲学、体育、英语、法学理论基础、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司法鉴定、刑事诉讼法、民法学、婚姻法、经济法、涉外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
毕业后主要从事经济审判、经济仲裁、经济检察、经济立法、经济法教学和研究工作以及经济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
法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智慧财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谘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