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施工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新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的利润由工程结算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组成。工程结算利润是指工程结算收入减去工程结算成本和营业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再减去工程结算收入应负担的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后的数镝。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企业除施工生产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减去与其他业务收入相关联的各种支出后的数额。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润、股利、利息等,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係的各项收入减去各项支出的数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非常损失以及按国家规定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各种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