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介
福建师範大学武术协会成立于2011年5月,是在福建师範大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及校团委的指导下,并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的非盈利性的学生体育类社团组织。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福建师範大学武术协会
- 成立于:2011年5月
- 协会宗旨:继承和发扬中华武术优秀文化遗产
- 协会口号:弘扬武术 强身健体 陶冶情操
协会宗旨
继承和发扬中华武术优秀文化遗产,倡导和普及民众性武术运动在高校间的开展,努力促进校园武术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在该校区乃至福州大学城範围内推动习武之风。
协会口号
弘扬武术 强身健体 陶冶情操 增进友谊
会标

导师情况
刘祖辉
从小练武,在地方少体校武术队长大,多次参加福建省青少年武术比赛,并获得多次金银牌。上大学后继续练习武术,曾经代表福建师範大学参加全国武术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大学毕业后任福建师範大学武术教师,多次带领校武术队参加各种比赛,并获得多项荣誉。曾参加国家社科课题和福建省社科课题,发表10多篇研究论文。
杨少雄
福建莆田人。本科毕业于福建师範大学体育系,获学士学位。2005年在福建师範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攻读体育教育训练学博士学位,2008年获教育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武术,散打等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武术、散打教学训练研究、体育产业领域等。先后主持国家级、省级社科规划课题4项,在《北京体育大学学报》及省级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1986年9月代表学校散打队与省武警散打队进行比赛,1986年11月代表福建省参加首届“中原杯”全国武术搏击擂台赛获短兵第四名。1988年8在上海体育学院武术散打理论与方法教练员学习班学习, 1989年4-5月在国家武术研究院举办的首期全国武术散打教练员培训班学习, 1992年带领学校散打队参加福建省武术散打锦标赛, 1994年带领学校散打队参加福建省武术散打锦标赛,1996年带领学校散打队参加福建省武术散打锦标赛,1998年带领学校散打队参加福建省武术散打锦标赛。
机构设定
一、本社团设会长一名,负责社团统一管理工作。副会长两名,协助会长负责日常事务的具体实施和会员的组织安排。财务负责人一名,管理社团的财务收入与支出。由正副会长,财务负责人,各部部长和各组组长组成。
二、部门设定:决策团、办公室、商务部、宣传部、组织部、教学部。其中,教学部分为拳术组、长兵组、短兵组、散打搏击组、舞狮队五个小组,每个组设一名组长。
三、会长、部长、组长的产生
①、会长在校社联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校社联备案。
②、会员先报名部长选举,通过竞选产生。
③、组长由武术比赛筛选,并经社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④、组长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由会长提名,经会员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组长任期暂定一年。
资金来源及宣传方式
资金来源:会员缴纳会员费、外联赞助费、通过申请学校重点立项资金、参加比赛获得奖金、公司企业赞助或者其他武术协会拨款等。
宣传方式:海报,横幅、校内外的各种媒体,报刊,广播、高校间的交流等。
主要事迹
一、2011年5月20日成立于福建师範大学
协会章程
福建师範大学武术协会章程(初稿)
第一章 总 则
一 、 福建师範大学武术协会,简称师大武协。英文译名为:FJNU WUSHU ASSOCIATION,缩写为:FJNUWA。
二、 社团宗旨:弘扬武术 强身健体 陶冶情操 增进友谊。
三、本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反对自由化论,严禁参与传教,邪教组织以及其它违背国家利益的组织。
四、 本会坚决拥护和支持校团委对社团管理的各项决定及工作安排,并积极予以执行。。
五、 按照已审批的本社团章程条款进行活动,绝不从事与本社团旨无关的活动,维护本社团利益。本协会的活动必须健康、丰富,有利成员的身心发展
第二章 会员
一、 全校学生均有权申请加入本协会,经严格考核合格者可正式成为会员。
二、 习武之人崇尚武德、有正义感,不恃强凌弱,敢于和善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 本协会会员须有强烈的进取精神、思想端正、有恆心、勤奋好学、团结向上,以集体利益为重,服从组织安排,为协会的发展而努力。
四、 各会员有权对武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拥有监督、批评、参与上层机构日常工作的权利。
五、 会员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七、按时缴纳会费注册。会员中途退出,需向会长上交说明,已缴纳的会费按规定不予退回。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一、本社团设会长一名,负责社团统一管理工作。副会长两名,协助会长负责日常事务的具体实施和会员的组织安排。财务负责人一名,管理社团的财务收入与支出。由正副会长,财务负责人,各部部长和各组组长组成。
二、部门设定:①、决策团
②、办公室
③、商务部
④、宣传部
⑤、组织部
⑥、教学部
其中,教学部分为拳术组、长兵组、短兵组、散打搏击组、舞狮队五个小组,每个组设一名组长。
三、会长、部长、组长的产生
①、会长在校社联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校社联备案。
②、会员先报名部长选举,通过竞选产生。
③、组长由武术比赛筛选,并经社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④、组长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由会长提名,经会员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组长任期暂定一年。
第四章 管理制度
一、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①、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相互认识,交流。会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和一些要求还有对本学期的目标的展望。经常召开社团委员会成员会议加强社团内部建设。经常召开部长会议,了解会员的实时情况,及时作出解决方案。
②、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会长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对社团未来发展的规划。
二、 开会有紧急事情不能到者,须向部长请假,部长将部门请假情况报告给会长。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三、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财务制度
一、本协会活动经费主要来自团委和学校有关部门的支持及会费收入,同时争取外界赞助。
二、协会原则上不参加盈利性商业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申报委员会批准并得到团委的许可。
三、财务支出严格按照协会财务报销原则,单笔500元以上开支应得到委员会的同意再进行支出;单笔100元以上的支出应得到会长批准。
学年初会长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一年的活动计画及预算,在每次大型活动总结中,提交财务清单。
四、每月2日之前,财务部负责人需向社联汇报上月财务状况;财务负责人离任时,需向委员会汇报年度财务状况。
第六章 附则
一、 本章程解释归福建师範大学武术协会。
二、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通过委员会讨论修改,儘可能把章程完善。
三、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福建师範大学武术协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
历届元老
职务 | 姓名 | 学院 | 主要事迹 | 任职期限 |
会长 | 杨发泉 | 体育科学学院 | 创办武协,完善内部机制,构建武协未来发展纲要 | 2011年6月~2012年6月 |
副会长 | 林禧 | 法学院 | 2011年6月~2012年6月 | |
副会长 | 王念羽 | 体育科学学院 | 2011年6月~2012年6月 | |
副会长 | 林美锦 | 协和学院 | 2011年6月~2012年6月 | |
办公室 | 陈少华 | 法学院 | 2011年6月~2012年6月 | |
教学部 | 范博畅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11年6月~2012年6月 | |
宣传部 | 王小磊 | 地理科学学院 | 2011年6月~2012年6月 | |
组织部 | 江耀明 | 生命科学学院 | 2011年6月~2012年6月 | |
发起人 | 谢雪清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发起人 | 张金森 | 体育科学学院 | ||
发起人 | 陈少华 | 协和学院 | ||
发起人 | 王印成 | 体育科学学院 | ||
会长 | 林玉平 | 体育科学学院 | 2012~2013 | |
副会长 | 邓剑斌 | 体育科学学院 | 2012~2013 | |
会长 | 余正权 | 体育科学学院 | 2013~2014 | |
副会长 | 叶书灿 | 体育科学学院 | 2013~2014 | |
会长 | 叶书灿 | 体育科学学院 | 2014~2015 | |
副会长 | 赵骥 | 体育科学学院 | 2014~2015 | |
教学部 | 陈家琪 | 美术学院 | 2014~2015 | |
财政部 | 张朱琳 | 经济学院 | 2014~20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