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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醮

(2020-01-16 14:32:39) 百科综合

再醮

旧时婚俗之一。醮,古代原系酌酒之意,指单方面的敬酒,再醮即第二次敬酒。周代作为礼俗除行于加冠礼和及笄礼外,亦为婚礼仪式之一。

封建社会视寡妇再嫁为奇耻大辱,所谓“从一而终”是旧时妇女必须遵循的节操。寡妇改嫁称再醮,必经族长同意,否则不允。"似乎昆虫也要贞节,续弦或再醮,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鲁迅《父亲的病》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再醮
  • 拼音:zàijiào
  • 定义:后专指妇女再嫁
  • 出自:镜花缘词话
  • 现义出现时间:元 、 明 朝
  • 习俗:必经族长同意,否则不允。

基本信息

词目:再醮
拼音:zàijiào
再次结婚。古代男女婚嫁时,父母为他们举行酌酒祭神的仪式叫“醮”。后专指妇女再嫁。
出嫁时不得坐轿,在傍晚时分,于路口坐摇篮前往。若带子女,该子女被人看不起,蔑称为“拖油瓶”。

引证解释

1.再次斟酒。古代行冠礼时的一种仪式。《仪礼·士冠礼》:“加皮弁如初仪,再醮摄酒,其他皆如初。”
2.古代行婚礼时,父母给子女酌酒的仪式称“醮”。因称男子再娶或女子再嫁为“再醮”。 元 、 明 以后专指妇女再嫁。《孔子家语·本命》:“﹝女子﹞夫死从子,言无再醮之端。” 王肃 注:“始嫁言醮礼,无再醮之端,言不改事人也。”《北齐书·羊烈传》:“一门女不再醮。” 宋 楼钥 《骆观国墓志铭》:“鳏居二十余年,不复再醮。”《明史·徐文华传》:“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妇。”

相关故事

镜花缘词话
第三十五回:“国王道:‘我国向例,凡庶民人家,从无再醮之妇;何以孤家身为人君,反令王妃违此定例呢?’国舅道:‘刚才臣已剀切晓谕:向来国中庶民,既婚后尚切不準改节;何况君上乃一国之主,岂有放回王妃之理?”国王乃女儿国国王,而国舅则是唐探花唐敖也。林之洋为唐敖妻弟,故称唐为国舅。
聊斋志异·牛成章词话
“牛成章,江西之布商也。娶郑氏,生子、女各一。牛三十三岁病死。子名忠,时方十二;女八九岁而已。母不能贞,货产入囊,改醮而去。遗两孤,难以存济。”父死母嫁,未尝不可。但留下一对无依无靠的儿女,心肠未免太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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