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一煤矿2007年12月6日凌晨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截至昨日20时,70名矿工遇难,26人被困井下。70名遇难矿工遗体于昨夜升井。
山西省临汾市新闻中心提供的讯息说,初步核查,在这次事故中,经抢救和自救共有15人脱险。 记者了解到,抢救和自救脱险的15名矿工身体状况良好,并妥善安置。
来自指挥部的讯息,截至2007年12月6日20时,在事故中遇难矿工已增至70人。截至2007年12月6日20时,至少仍有26人被困井下,井下确切被困人数公安部门还在核实当中。抢险救援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山西临汾煤矿爆炸事故
- 发生时间:2007年12月6日凌晨
- 救护人员:13支矿山救护队
- 事故原因:爆炸点属非法越层开採
- 事故地点:新窑煤矿
- 事故公司: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
- 事故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
- 死亡人数:105人死亡
- 受伤人数:18人受伤
- 经济损失:4275万元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山西省代省长孟学农、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山西省副省长靳善忠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临汾市委书记王国正等迅速组织煤炭、安监等有关部门人员现场抢险,先后抽调霍州煤业、汾西煤业以及地方共13支矿山救护队下井抢救。
指挥抢险
12月6日下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省委书记张宝顺先后到达山西洪洞煤矿事故现场。来到现场后,李毅中立即前去查看了井口,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并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抢救工作,充实加强现场指挥部领导力量,确定由山西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省长靳善忠牵头负责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目前,搜救工作已经有序展开,2号煤层已基本搜救完毕,正在对9号煤层进行搜救。
经过李毅中、王显政与山西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研究,确定12月6日夜事故抢救的重点工作:一是集中力量搜救被困人员,从汾西矿务局增调了2支救护小队,现共有15支小队参加抢险。目前9号煤层一氧化碳严重超标,给搜救工作带来困难,已制定了强制通风措施,定点定时监测气体,确保抢救人员的安全。二是针对下落不明人员的情况,进一步组织公安力量,从地面和井下两个方面同时入手,全面排查核清具体人数。三是组织人员将遇难者遗体升井、存放,做好遇难者身份确认和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张展)
抢救工作
新华网山西洪洞12月7日电(记者王炤坤 刘翔霄)记者从事故抢险指挥部了解到,山西省洪洞县新窑煤矿爆炸事故的现场抢险和搜救工作正在全力进行。
12月5日23时15分许,新窑煤矿井下发生爆炸事故。6日5时30分,临汾市矿山救护大队接到通知,立即组织救护队赶赴事故现场。7时30分,救护队队员下井开始抢救。11时左右,霍州煤电集团、汾西煤业集团救护大队也相继到达事故现场。11时10分,另外4个救护小队从相邻的柳沟煤矿入井开始搜救。
事故抢险指挥部专家、山西省煤监局总工程师徐占成7日12时说,目前已有13支矿山救护队150多名救援人员下井抢救。但由于井下巷道複杂,一氧化碳浓度过高,通风不畅,给搜救造成较大困难。抢险指挥部按照安全救援、保证不发生次生事故的原则,组织救援力量全力展开搜救。
徐占成说,指挥部已经紧急调集了临汾市、霍州煤电集团、汾西煤业集团、大同、晋城等地的救护队员和必要的救护设施,如分析化验车、抢险通讯设备车已经到达现场。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和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已于6日下午赶赴现场,要求全力抢救被困矿工。山西省代省长孟学农、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在早些时候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事故追责
立案调查
新华网山西临汾12月20日电(记者 王炤坤)山西省临汾市委12日下午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因“12·5”洪洞特大煤矿事故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调整的决定。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出席大会时说,山西省将把预防和查处煤焦领域的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市、县两级班子领导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切实谋一方发展,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和谐。
“12·5”洪洞特大煤矿事故善后工作基本结束,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事故暴露出事故矿存在非法越层越界开採、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管理混乱、迟报事故、盲目施救,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现已刑事拘留涉案人员35人、逮捕10人,在逃的煤矿实际控制人王东海、法人代表王宏亮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立案调查11人。
这一事故中,临汾市人民政府在安全监管方面负有责任。为了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山西省委对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再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具体处理。
张宝顺说,要把预防和查处煤焦领域的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煤焦领域审批、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管。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与煤炭企业家的关係,既要积极支持他们发展,又要做到公私分明、两袖清风。执纪执法部门要深入查处煤炭开採、资源审批、规费减免、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包庇纵容违法矿主的党员干部,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广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珍惜自己的人生和事业,决不能丧失人格“办黑事、牟黑利、收黑钱”,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针对临汾市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张宝顺告诫说,基层干部应当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决不能因为工作做不好,使一些基层的、具体的、局部的问题,成为影响全省甚至国家工作大局的问题。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工作上,用到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上,用到关心民事、解除民忧、改善民生上,切实谋一方发展,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和谐。
逮捕决定
本报临汾12月14日电 (记者周跃武 宁风 通讯员王承哲) 12月11日,山西省洪洞县检察院对洪洞“12·5”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临汾市、洪洞县两级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对已批捕的案件提前介入并开展工作。
12月5日,山西省洪洞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矿方未及时上报,盲目自救,导致井下作业人员90人遇难,下井自救人员15人遇难。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案件调查。12月11日,洪洞县检察院对1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已经批捕的13人中,驻矿安监员范保英、刘庭负有该矿日常安全监察和对紧急情况及时汇报的职责,事发前二人均未请假就离开所驻矿,以致没有在第一时间将事故向上级汇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包矿安监员马海强虽多次下坑检查,但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洪洞县安监局左木南安监站站长宋跃鹏对该矿越界开採未及时发现,对派驻人员管理不严,导致事故发生时未及时上报,贻误抢救时机,致使事故伤亡人数增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临汾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洪洞中队工作人员郝和平,对已发现的该矿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採取任何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
同时,孔慧平(负责该矿全面工作)、高建民(矿长)、秦三顺(副矿长)、任天会(技术员)、王俊杰(总工程师)、乔乡成(9#井煤层安监员)等6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赵建基涉嫌窝藏罪被逮捕;郑俊强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罪被批准逮捕。 周跃武 宁风 王承哲
责任公诉
据新华社报导 据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介绍,2007年12月28日,该院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採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罪名,对洪洞“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被告单位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原新窑煤矿)和被告人王东海等19人依法提起公诉。
2007年12月5日23时15分,山西省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井下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最后确定遇难人员为105人。另外,升井人员中受伤18人,其中重伤4人。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单位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非法买卖炸药3.075万公斤、雷管2.3万枚,非法越层开採,故意隐瞒销售收入等,犯罪情节严重,应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东海、王宏亮是该公司实际投资人和法定代表人,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分别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孔惠平等17人,是该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指挥人员,应当分别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受审
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实际投资人王东海、法定代表人王宏亮、负责煤矿全面工作的孔惠平、矿长高建民、副矿长秦三顺等14名被告人作为该公司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的指挥人员在明知该矿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生产,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7年12月5日23时07分,该矿事故发生后,王东海、孔惠平等6名被告人故意延迟不报,贻误事故抢险,情节严重,应当以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孔惠平、高建民等4名被告人在明知井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组织人员下井生产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应当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新锁、孙国胜非法买卖爆炸物,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起诉书还指控,被告单位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非法买卖炸药3万余公斤、雷管2.3万枚,情节严重,并有非法越层开採,严重破坏国家资源等多项犯罪行为,应当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採矿罪、偷税罪等追究其刑事责任。
洪洞县“12·5”重大责任事故中的石吉庆、郝和平等8名被告人,因玩忽职守罪、窝藏罪等,已由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向洪洞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将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
人员伤亡
据新华社山西洪洞12月9日电(记者王炤坤高风滕军伟)记者从9日召开的国务院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了解到,“12·5”事故的抢险搜救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最后确认有105名矿工在此次事故中遇难,是2006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007年12月5日23时15分,山西省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井下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据核查,事故发生时入井作业人员128人,其中升井38人、失蹤90人;自救下井人员37人,其中升井22人、失蹤15人。最后确定遇难人员为105人。另外,升井人员中受伤18人,其中重伤4人、轻伤14人。
山西省代省长孟学农在国务院调查组成立大会上说,山西省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事故原因
调查:爆炸点属非法越层开採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已经赶到事故现场,听取了抢险救援指挥部的汇报,并对抢险救援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山西省昨晚发出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将煤矿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务必狠抓落实。临汾市已要求煤矿全部停产,违者吊销执照;同时开展煤矿大排查,县乡干部要包片、包矿。
经初步了解,发生事故的新窑煤矿年产量为21万吨,属有证煤矿,六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初步判断,爆炸点发生在9号煤层,属非法越层开採。
指挥部介绍,事故发生在2007年12月 5日23时15分矿工交接班时,至6日5时有关部门才接到报告。自事故发生至矿方上报,耽搁了5个小时,错过了抢救最佳时机。同时,发生事故的区域巷道混乱,而且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较多,给抢险造成困难。
2007年12月新窑煤矿法人代表王宏亮、矿长高建民已经被警方控制,该煤矿证照和银行账户已被封存和冻结。
现场:25公里设了8道警戒线
2007年12月6日早晨7时许,洪洞县赵城镇煤运司机给当地报纸记者打热线称,矿井工作面上有最少120人以上,他们这些日子就是固定在这个煤矿上拉运煤,他们运输车队的老闆不让他们上去了,煤矿上已经戒严了。
洪洞县城到新窑煤矿大约有35公里,从河西二级路到该煤矿的25公里道路上竟有8道警戒线之多,进山的车辆一律不準通行,记者换乘一辆救护车行驶了大约12公里后才得以进入新窑煤矿现场。
在事故现场,这座煤矿坐北朝南有一个出煤的高架输送带,所有道路上都停放满了车辆,红黄白黑都有,大约200辆之多,来自各个地市的救护队衣着有黄的,蓝的,军绿色的,靠山阶梯坐落的平房门前站着大量人群向矿区生产区观望着。到处都是人和车辆,但是这里没有任何平日里那种噪杂的喧闹声,远山背后的风机声是惟一的轰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