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些QQ靓号的价值越来越高,网上炒号动辄成千上万元,网上也一直有关腾讯内部员工盗号的传言。昨日,一起腾讯员工盗卖QQ靓号案被曝光,被告人张某因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基本介绍
- 时间:2011年5月
- 地点:腾讯公司
- 当事人:张某
案件详情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曾在腾讯公司工作,负责开发运营系统,拥有QQ号码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许可权,2011年5月,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未经公司审批,就非法获取一个“59995”的QQ靓号及密码,并通过被告人闫某以人民币3万元的价格在网上售卖。
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被告人张某又通过同样的方式获取86个QQ靓号出售给被告人闫某,共非法获利40万元人民币,而被告人闫某在明知张某的QQ靓号系非法获取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并非法获利约10万元。
法律原件
去年12月3日,南山检察院正式对该案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控制腾讯公司的QQ号码管理系统并从中获取数据,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了“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而非“职务侵占罪”,这个罪名最终也被法院所认定,被告人张某因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案被告人闫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案件点评
承办检察官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QQ靓号、网路游戏装备等网路虚拟财产的价值属性越发凸显,但将其作为盗窃罪、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认定其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属性,在司法实践虽有一定难度,但网路虚拟财产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侵犯网路虚拟财产行为往往会触犯与计算机犯罪相关的罪名,该案的成功获判便是最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