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时间是2008年,地点是丹东市。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丹东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时间:2008年
- 地点:丹东市
- 性质:工作报告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丹东市政府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26000多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发布信息13000多条,占全市发布总量的50%;县、区政府发布信息10000余条,占总量的38%;乡、镇政府发布信息3000多条,占总量的12%。
市政府入口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3980条。其中,今日丹东栏目发布信息2790条,占总数的70%;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78条,占总数的7%;县区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29条,占总数的3%;办事规程栏目发布信息313条,占总数的8%;机构职责栏目发布信息76条,占总数的1%;大事记栏目发布信息26条,占总数的1%;人事任免栏目发布信息25条,占总数的1%;政府档案栏目发布信息316条,占总数的8%;市政府领导讲话27条,占总数的1%。目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範围的规範性档案,自2005年以来,可以在市政府入口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我市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近20万条,网上受理82条,信件受理25条,在服务中心视窗当面受理198778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劳动保障、供暖政策、户口管理、人事工资、计画生育等方面问题,其中,依申请公开的和主动公开的19万多条,占总数的98%。
各县(市)、区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近50多万条,其中,网上受理60多条,信件受理60多条,在各类服务中心视窗当面受理500900多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土地政策、户口管理、计画生育等方面问题,其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50多万条,占总数的98%。
答覆申请均以告知所需要信息形式,平均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3、行政複议及行政诉讼
2008年,我市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于国平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李良仲、政府办公室主任吴国丹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宣传部、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文化局、法制办、档案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一些乡镇也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市、县、乡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2、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準备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我市制定了《丹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并积极着手开展《政府信息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制定了《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规範及样本,组织全市87个部门、158个单位和行业参与编制,召开全市《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动员大会和培训会议进行部署。目前编制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将于2009年2月正式出版,免费发放至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委,方便民众查询和办事。
3、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市政府入口网站上开闢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共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子网站)9个,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开通专栏2个,占市政府部门总数的5%;县、区政府开通专栏5个,占总数的83%。
二是办好政府公报。2008年我市共编髮《丹东市政府公报》6期,共79个档案,发放到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中省直单位,总计140个单位。
三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为规範新闻发布工作,我市制定了《关于建立全市政府新闻发布机制的通知》(丹政办发[2007]42号),明确了新闻发布的组织机构、发布内容、发布方式审批办法及相关要求。2008年,市政府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房产局等部门先后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民众医疗保险、供暖价格等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听证会;各县市也就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召开了多次听证会,虚心听取和採纳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工作得到了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建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2008年共接待民众查询政府档案410人次。
五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还通过设定触控萤幕、政府信息公开栏、开展“行风热线”、“行风政风直通车”、“政策谘询台”、“民声政声”等形式,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4、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良好氛围。结合“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路等多种途径,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民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条例》的培训。把《条例》的学习列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提高了各级贯彻《条例》的自觉性。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08年5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整;公开形式、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範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範性档案、重大决定等档案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 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範围。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及其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充分运用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公开载体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各级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网站都要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并建立和畅通连结。要在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网上受理公开申请的视窗,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各级政府要儘快在本地的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设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充分利用其网路设施,设定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发挥好政府网站的辐射作用,为公众查阅信息、办事提供便利条件。各部门应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场所或设施,以利公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信息。
(三)以服务民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範。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繫、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奖惩办法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