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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11-02 23:35:37) 百科综合

中融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中融基金髮行的一个混合型的基金理财产品

基本介绍

  • 基金简称:中融新机遇混合
  • 基金类型:混合型
  • 基金状态:正常
  • 基金公司:中融基金
  • 基金管理费:1.50%
  • 首募规模:31.54亿
  • 託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码:001261
  • 成立日期:20150504
  • 基金託管费:0.25%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优选具备利润创造能力并且估值水平具备竞争力的优势上市公司,同时通过最佳化风险收益配比来追求绝对收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範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範围。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从巨观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进行研判,结合考虑相关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动态调整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配置比例,最佳化投资组合。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选股策略,从巨观经济转型、政策制度导向、产业的升级与变革等多个角度,前瞻性地判断下一阶段可能涌现出的新机遇领域和板块,同时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自下而上地分析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和估值水平,精选受益于"新机遇"具有投资价值的个股。
在行业的配置选择上,本基金将持续跟蹤、研究分析受益于新机遇发展的典型产业,选择其中受益程度高、成长性好的相关主题行业进行重点配置,并积极更新调整新机遇主题的範畴界定。
在个股的具体选择策略上,採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从定量分析、定性分析两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考察,精选个股。并根据市场走势与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适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定量分析
(1)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2)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3)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绝对估值与相对估值相结合。
定性分析
(1)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产品、技术、品牌、行销、资源、渠道等多个方面;
(2)具有良好的公司管理能力和治理结构。
3.债券投资策略
通过对巨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蹤,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固定收益类资产中,本基金将採取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不同券种之间进行配置。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市场环境中,有必要审慎灵活地综合运
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对沖系统性风险、降低投资组合波动性并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套期时将综合考虑:
(1)股指期货交易品种的流动性;
(2)股指期货交易品种与现货市场的相关度;
(3)通过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
(4)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综合成本,来判断是否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或套期保值的合理对沖比率。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徵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採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0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契约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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