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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11-21 17:17:13) 百科综合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複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概述

2012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抓队伍、建网路、培诚信、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履行餐饮服务和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推进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同时深化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努力打造公平、公开、廉洁、阳光的服务型机关。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作为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坚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的範围和签批流程。各科室落实责任,及时公开需主动公开的有关信息,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路问政、谘询、投诉等事项的处理流程。
(二)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拓宽工作载体,畅通公开渠道”的原则,维护人民民众的知情权,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局网站上公布。同时,严格签批程式,信息发布前进行保密审查,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係,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公开。
(三)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一是结合2012年“三打两建”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人民民众支持的氛围。二是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和行政审批改革事项,梳理、修订、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及非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及时在局业务受理大厅和局网站公开,提高服务效能。三是全面公开行政许可情况,方便市民查询,接受民众监督。

信息情况

主要内容

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通知档案、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机构职能、公示公告、执法许可、办事指南、收费公示等。
2012年,局通过入口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2条,其中通知档案49条,政策法规25条,工作动态378条,公示公告61条,办事指南25条,人事信息12条,财务预决算2条。

公开形式

1.以网路形式公开。通过中山市政府入口网站和本局网站公开。
2.通过《中山日报》、《中山画刊》、中山电台等新闻媒体和本局刊物公开。在《南方日报》、《中山日报》、《中山画刊》等媒体刊发专版14期,编印《中山食品药品监管》内刊2期,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参加中山电视台“热点面对面”直播节目1次,参加中山电台《967新观察》、《周五民声》节目各1次,向市民介绍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打击制假售假行动等工作情况。
3.举办座谈会或通报会。举办人大代表座谈会、政协委员座谈会、民主党派通报会等30场,介绍本局监管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4.其他方式。在业务受理大厅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标準,在投诉受理中心公布每月受理的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办情况,参加各类主题宣传谘询活动接受民众谘询。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局没有收到书面或者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複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力争在2013年完善内部办公网路建设,规範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公开时效,同时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规定,及时将违法行为的有关信息通过政务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公布。
2013年,局将按照“完善制度,提高效能,服务发展”的总体思路,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法制化、规範化水平,推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健康医药产业再上新台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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