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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10-14 02:33:15) 百科综合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複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制定时间:2011年
、概述
2011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这一核心,大力弘扬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监管文化,创新载体和手段,拓宽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全力打造一个公平、公开、廉洁、阳光型服务政府。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作为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在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一)充实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事项信息的公开。结合我局诚信管理平台的建设,将“四品一械”领域出现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让违法分子无处藏身。同时,为方便公众办事,将所有行政审批及办理事项、政策信息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公开,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切实发挥好对人民民众生活生产的服务作用,充分保障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二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自2011年开始,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我局于每年3月份定期将局机关的预算信息在入口网站进行公开,方便民众监督。
(二)拓宽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2011年,我局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政务公开的栏目(财政预决算)、通过製作橱窗展板、自编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小册子、印发宣传单张等形式,及时将与餐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的政务信息和公示公告,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範化、制度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通知档案、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机构职能、公示公告、执法许可、办事指南、收费公示等。
2011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入口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7条,其中通知档案63条,政策法规40条,工作动态368条,公示公告44条,办事指南32条。
(二)公开形式
1.入口网站。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网站首页设定“政务公开”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
2.电台直播。参加中山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周五民声”节目,向听众介绍我局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打击制假售假、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听众互动交流、解答食物中毒等谘询问题。
3.新闻媒体座谈会。4月1日,我局召开新闻媒体工作座谈会,中山日报、中山电视台、中山商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新闻媒体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就如何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共建餐饮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开展公益宣传和违法曝光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交流。
4.新闻发布会。2011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针对多家网站发布“我市部分大中型餐饮企业使用地沟油,并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报导,我局主动作为,抽调人员,对全市11家大型餐饮企业的食用油、米、面、肉等重点原料,进行了突击抽检,经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及时将这一信息向新闻媒体通报,维护了我市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秩序。
5.製作信息公开栏。在业务受理大厅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示,在投诉受理中心公布每月受理的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办情况。
6.其它公开方式。利用3月5日雷锋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谘询活动,向市民民众发放宣传单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接受民众谘询。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收到书面或者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複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加强对《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宣教工作,努力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自觉性,同时进一步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的职责,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推动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2012年,局将在“抓队伍、建网路、培诚信、促发展”总体思路的指导下,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民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加快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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