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市金融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中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分管副主任长担任组长,各科科长任组员。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指引,并根据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调整。对市金融局入口网站进行更新改版,加强对网路平台建设,及时、全面发布和更新我市经济金融制度、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为公众了解国内和市内经济金融动态提供方便。截止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谘询、申请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中山金融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金融局入口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度,我局入口网站中山金融发布政府信息9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3.16%;政府规章类信息14条,占14.74%;工作动态20条,占21.05%;本单位业务类信息45条,占47.37%;其它类信息13条,占13.68%。公众可通过金融局入口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中山日报》、《中山商报》、《南方日报》、中山广播电视台等市主要媒体共播发由市金融局提供的新闻信息50余条;我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专)访2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未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另外,接收谘询电话45人次,内容涉及扶持企业上市政策谘询、重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谘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谘询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複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信息公开意识仍需强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引导工作需要加强等问题和不足。为此,我局将採取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和引导。及时报导政府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完善制度,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监督,做好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民众的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