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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8-30 05:52:09) 百科综合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现公布2013年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 概述
2013年,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档案精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等日常工作,有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準确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信息。
三是坚持依法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信息协调发布、保密审查等各项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与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平台、中山市议案建议提案综合管理平台、中山市行政複议网上受理平台等实现连结,同步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开效率和成效。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全社会发布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局採取多种渠道,通过中山市政府入口网站、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入口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利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13年,利用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9条,利用经济和信息化局入口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 25条,通知公告信息47条,经济运行分析月报信息 32条,其它信息110条。
二是藉助新闻媒体公开信息。通过《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电视台等市主要媒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120多条。重大事项採用新闻发布会形式主动公开信息。如举办第三届中国(广东)国际酒店用品展览会暨首届中山美居展新闻发布会,中山日报、中山电视台等十几家媒体参加并发布了新闻等。举行电子商务大赛、开通87218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多家媒体重点关注并进行了广泛报导。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局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2次,均按有关要求予以及时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3年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今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紧密结合经信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二)全面加强入口网站建设。围绕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最佳化栏目设定,不断完善网上互动功能,及时认真回复网上谘询和投诉,增强公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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