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现公布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谘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科技局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基本情况
2012年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公正、真实、及时和便利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加强学习,信息公开认识準确到位。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上组织对《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条例、规定进行学习和解读,明确公开政府信息是机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义务。二是形成机制,信息公开积极主动。把信息公开与科技宣传服务相结合,将及时、準确公开科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与为企业送服务、送信息、送政策相结合,既主动有效公开政府信息,又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政府情况
(一)丰富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广度。
局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採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採用以下方式进行公开:一是抓好网路平台,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中国中山政府入口网站、中山科技信息网作为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途径,开设政务公开专栏,按照《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将相关信息逐一上网发布。二是确定局办公室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指定查阅地点,接待来人、接收来电、来函对信息的查阅。三是採用辅助性公开方式,让社会各界获取各类信息。主要是充分利用《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外宣传和发布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专业镇、科技金融及智慧财产权(专利)等各类科技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型。
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介绍、部门档案、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信息、其他(人事信息)等七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为了便于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採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在中国中山政府入口网站信息公开。2012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0条,其中机构介绍信息4条,部门档案信息54条,工作动态信息82条(其中:政务动态65条,公告公示13条,统计数据4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8条。
在中山科技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包括科技动态、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高新技术、相关下载、联繫我们、项目申报、科技文献以及公示栏等九个方面,一年来公开各类信息250条。
利用辅助性公开方式公布信息。2012年在《科技日报》、《广东科技报》、《中山日报》、《中山商报》等报刊上公布信息182条。专门编印《中山科技动态》杂誌29期,并传送到全市各部门、各镇区,主动及时向各界发布中山科技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谘询受理情况
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谘询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局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民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的质量有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需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定。今后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改进:
1、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对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使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徵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