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谘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科技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1年,市科技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市科技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民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1、加强领导。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整体工作进行部署,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採集、整理和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完善制度。为规範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订了《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通知》、《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依申请公开信息暂行管理办法》、《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试行)和工作流程图,规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学习培训。结合公务员培训,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条例》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我局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出点评,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查摆问题,制订整改措施。
4、完善信息公开渠道。2011年市科技局通过入口网站、编髮简报、报刊专版、公告栏等多途径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市科技局2011年编髮《中山科技动态》58期,科技新闻报导实现常态化,被市府办评为2011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谘询、申请及答覆等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局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7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1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档案类4条,行政执法类14条,办事指南类18条,财政信息类1条,工作动态类134条,年度报告1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了科技计画、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科研条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科技人事管理、科普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谘询受理情况
市科技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没有与市科技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市科技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为改善工作中的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12年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覆,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公开内容不健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职责範围内发布準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确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组织或指派专人,负责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準确一致。
四是拓展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富内容,加强功能,充分发挥本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基础上,加强使用简报、墙报、公告、宣传栏等多种平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
2011年,市科技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市科技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民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1、加强领导。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整体工作进行部署,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採集、整理和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完善制度。为规範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订了《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通知》、《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依申请公开信息暂行管理办法》、《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试行)和工作流程图,规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学习培训。结合公务员培训,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条例》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我局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出点评,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查摆问题,制订整改措施。
4、完善信息公开渠道。2011年市科技局通过入口网站、编髮简报、报刊专版、公告栏等多途径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市科技局2011年编髮《中山科技动态》58期,科技新闻报导实现常态化,被市府办评为2011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谘询、申请及答覆等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局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7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1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档案类4条,行政执法类14条,办事指南类18条,财政信息类1条,工作动态类134条,年度报告1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了科技计画、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科研条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科技人事管理、科普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谘询受理情况
市科技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没有与市科技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市科技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为改善工作中的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12年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覆,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公开内容不健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职责範围内发布準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确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组织或指派专人,负责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準确一致。
四是拓展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富内容,加强功能,充分发挥本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基础上,加强使用简报、墙报、公告、宣传栏等多种平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