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中山市气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谘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中山市气象局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一年来,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把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行政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採取得力措施,规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有效提高了公共气象服务水平,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统一干部职工思想;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有关单位领导任成员的中山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形成了“局领导主抓,办公室主管,各单位分头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健全机制
按《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中山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中山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根据《条例》精神,我局对本单位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建设载体
我们通过不断完善中山市气象局的入口网站的功能配置和栏目设定,大力宣传气象工作,展示部门形象,服务广大民众。网站设定了“本地天地”、“环境气象”、“城市天气”、“天气信息”、“气象新闻”、“气象天地”、“气象科普”、“防雷业务”、“政务公开”等栏目,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和工作动态,充分反映我局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服务民生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山市气象局主要通过中山气象公众网站、《中山市人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我局的相关信息。
(一)通过中山气象公众网站、中山市政府入口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此外,我局还在中山农业信息网、中山国际网、中山水利信息网等网站上开设了固定的气象信息栏目,及时发布气象信息。
(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内容涉及2008年中山市气候公报和2009年春节天气展望、汛期天气气候、全市气象信息员、协管员培训班召开、国庆及中秋天气预测、2010年元旦天气预测等。出席新闻发布会的省、市新闻机构18家(次)。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分别通过《中山日报》、《中山商报》、《广州日报》、《中国气象报》、中山电台、中山电视台等媒体上发稿36篇,在中国气象局网、新气象网、广东省气象局机关网上发稿72篇。还在地方各主要媒体上建立了固定的气象专栏,发布气象信息,每天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气象信息。通过设立的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公开气象信息服务。
(四)在公开专栏上公开。通过局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内、对外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谘询受理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也无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複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虽然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範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直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办好中山市气象局公众网,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準确公布气象信息,方便民众了解天气气候状况。结合气象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